日前,內地資本市場第一個將調解與仲裁功能緊密結合的糾紛解決機構在前海誕生。在深圳證監局和深圳國際仲裁院的共同推動下,由深圳國際仲裁院與深圳市證券業協會、期貨同業協會、投資基金同業公會共同設立的深圳證券期貨業糾紛調解中心正式開始運作。
9月23日,調解中心召開了第一次全體調解員會議。深圳證監局副局長朱文彬在會上表示,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是中國證監會履行好“兩維護、一促進”核心職責的一項重要工作。希望調解中心能夠立足于行業、服務于行業,通過獨立、公正、專業的糾紛調解,切實為廣大中小投資者提供一條維護其合法權益的新的有效途徑,促使各經營機構強化投資者教育和保護工作,不斷提升履行社會責任的意識和行業形象,增強投資者積極參與資本市場的信心,促進資本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調解中心副理事長、法定代表人、深圳國際仲裁院院長劉曉春介紹,調解中心的獨特創新之處,是針對中國資本市場的特點和前海金融改革的需要,將商事仲裁、專業調解、行業自律和行政監管緊密結合起來。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的,為使調解協議的內容具有可強制執行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當事人可依據調解協議中的仲裁條款,申請深圳國際仲裁院根據其仲裁規則的規定,按照調解協議的內容依法快速作出仲裁裁決。《調解規則》充分借鑒境內外有關金融市場糾紛解決機構的有益經驗并進行創新,從公正、高效、和諧、低成本解決糾紛的角度設計調解程序。《調解規則》堅持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原則。中小投資者與深圳市證券業協會、深圳市期貨同業協會、深圳市投資基金同業公會的會員之間的糾紛,以及會員相互之間的糾紛,不收取調解費用。
調解中心還邀請了著名國際仲裁和調解專家沈四寶教授現場為調解員講授《調解員的思維》,30名來自資本市場的調解員將陸續開始履行調解職責。
來源: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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