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國繼續對進口雙酚A征收反傾銷稅


    時間:2013-08-30





      商務部昨日發布2013年第55號公告,決定自今日起,繼續對原產于日本 、韓國 、新加坡和中國臺灣地區的進口雙酚A實施反傾銷措施,實施期限為5年。

      根據公告,本次期終復審調查的被調查產品雙酚A,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稅則號:29072300。該稅則號項下的雙酚A鹽不在調查范圍之內。



      雙酚A可用于制造高分子材料如環氧樹脂等,也可用來制造橡膠防老劑、農用殺菌劑、油漆、紫外線吸收劑等。


    來源:上海商報


      轉自: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

    www.色五月.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