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例縱向壟斷案強生敗訴 銷售潛規則普遍存在


    作者:王霞    時間:2013-08-02





      涉及強生公司及其經銷商的中國首例縱向壟斷案,歷經兩級法院長達3年時間的審理后,終于塵埃落定,強生敗訴。

      昨日8月1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判決強生上海醫療器材有限公司、強生中國醫療器材有限公司兩家公司以下簡稱強生公司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上訴人北京銳邦涌和科貿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銳邦公司經濟損失人民幣53萬元。

      法律人士表示,縱向壟斷在銷售代理制的行業中普遍存在,對縱向壟斷的認定和處罰向來爭議很大,此次是國內首例原告終審勝訴的縱向壟斷案件。

      強生公司方面昨日在接受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公司相關聲明會晚些出來,但是截至發稿,相關聲明記者尚未看到。

      強生被判賠款53萬元

      2008年1月,強生公司與銳邦公司簽訂當年的《經銷合同》及附件,約定銳邦公司在強生公司指定的相關區域銷售愛惜康縫線部門的產品,在此期間銳邦公司不得以低于強生公司規定的價格銷售產品。

      2008年3月,銳邦公司在北京大學人民醫院舉行的強生醫用縫線銷售招標中以最低報價中標,之后,強生公司對銳邦公司低價競標行為提出警告,后取消其在阜外醫院、整形醫院的經銷權,并最終完全停止了縫線產品、吻合器產品的供貨。直到2009年,強生公司不再與銳邦公司續簽經銷合同。

      銳邦公司起訴強生,要求賠償經濟損失1400余萬元。

      2012年5月18日,一審法院作出判決,認為銳邦公司舉證不足,駁回其訴請。銳邦公司于2012年5月28日提起上訴,上海高院先后三次開庭審理。法庭上,雙方就案件是否適用《反壟斷法》、雙方簽訂價格協議是否構成壟斷協議等六大焦點進行激辯,最終判處銳邦公司勝訴。

      一位反壟斷律師告訴記者,《反壟斷法》第14條規定了縱向壟斷,“禁止經營者與交易相對人達成下列壟斷協議:固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價格;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最低價格。”

      “而本案的重點在于,當銳邦在某醫院招標中以低于強生規定價格的報價中標,強生就對銳邦的低價競標行為提出警告。隨后又取消了銳邦在其他醫院的經銷權,并不再接受銳邦的訂單。最后完全停止了對銳邦的供貨,不再續簽合同。”該律師表示,“這里,警告、停貨、終止合同是關鍵,實現了限制轉售價格的壟斷行為。”

      根據審判結果,法院最終判決強生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銳邦公司經濟損失人民幣53萬元。上海市高院同時駁回銳邦公司的其余訴訟請求。

      縱向壟斷是銷售“潛規則”

      涉及此案的是強生旗下愛惜康縫線部門的產品,《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幾十年來,愛惜康產品一直占據中國縫線市場的半壁江山。

      一位長期接觸醫療器械行業的并購人士昨日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國內的縫線市場主要還是外資企業為主,外資在這一領域一直處于領先地位。

      記者采訪了解到,目前我國對醫療器械的價格管理實行市場調節,由企業自主定價。而在定價策略方面,愛惜康系列采取的是高價策略,全國統一定價。在集中采購或者招標采購的地區和醫院按照中標價銷售,其余的按照代理商實際與醫院談的扣率銷售,設最低銷售價。

      華東政法大學競爭法研究中心主任徐士英在訪談中表示,實行“全國統一定價”不一定就是壟斷行為。

      “對壟斷行為的認定必須要全面分析,有一定的條件要求,包括市場競爭是否充分,經營者在市場中的強弱地位、以及限制競爭協議履行后對市場競爭造成什么后果等等。”徐士英說,而一個充分競爭的市場,企業只能是市場競爭價格的接受者,而不是制定者。但強生卻可以做到維持長期價格不變。

      “實際上關于縱向壟斷的認定和處罰,向來爭議很大。”并且該案件的意義還在于,該案成為中國歷史上第一起原告勝訴的生效判決。上海市嚴義明律師事務所律師嚴義明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競爭推動市場發展的重要性更加顯現。

      “實際上,縱向壟斷在銷售代理制的行業普遍存在,這也與品牌商本身在壟斷中的地位有關系,是品牌商維持高利潤、強化代理商管理的一種方式。”嚴義明說,通常情況下,對代理商的這種約束與限制都會寫在相關合同里或者進行口頭表述。

      據介紹,近幾年國家加大了對壟斷行為的查處力度。除了法院實施反壟斷法之外,在行政執法上有發改委、工商局和商務部。商務部負責企業并購,發改委負責查處價格壟斷行為,工商局負責非價格的壟斷行為和行政性壟斷行為。

      一位醫藥行業業內人士告訴記者,此案也與破除藥價高企的魔咒有關系,“多數‘僅此一家’的進口藥及耗材在國內形成優勢地位,國內國外定價相差懸殊,外資藥企通過各種壟斷地位一直保持較高的價格,希望該案對于打破價格壟斷有一定的幫助。”(王霞)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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