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建設速度正在加快。據上證報記者了解到,監管層日前組織多家證券公司探討企業掛牌新三板六大條件的相關細則。業內人士表示,細化掛牌條件有助于中介機構更好把控項目質量,相關指引預計6月面世。
日前,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掛牌業務部召集多家證券公司新三板業務相關負責人在京開會。會上監管層跟與會券商探討并聽取券商關于企業在新三板上市的六大掛牌條件。
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的相關規定,股份公司申請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應符合下列條件: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主辦券商推薦并持續督導以及其他條件。
“上述六大原則是不會變動的,本次會議只是逐個比照每一條進行細化,給出未來新三板掛牌的明確參考依據。”一位與會人士告訴記者。
南方某券商場外業務部總經理指出,以業務明確為例。什么叫業務明確?條件取消了此前規定的“主業突出”且未做量化要求,但對于公司如何真實、準確、完整的描述業務模式、業務分布、營收構成等,中介機構的理解并不一致。因此,各方也非常希望能進一步細化掛牌條件,讓中介機構、企業都做到心中有數。對此監管層已經有展開詳細深入的研究,預計相關指引有望六月頒布。
“細化掛牌條件并做到可舉證、可識別、可把控,有助于中介機構在推薦企業新三板上市輔導的過程中,能更好把握上市企業的資質,進一步提升掛牌效率。”上述券商人士表示。
上周末證監會舉行的新聞通氣會中曾提及,全國性場外市場的規則、體系已經建立,股轉公司內部制度、人員、制度系統等也已經到位,進一步擴大新三板試點范圍條件已經成熟。
據了解,目前的擴容方案主要有兩個,一個是直接擴大到所有國家級高新園區,另一個是直接擴大到全國符合條件的企業。多家券商場外業務部相關負責人均表示,出于對業務有序推進、新三板定位等多方面因素考慮,更傾向于第一種方案。
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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