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正在啟動新一輪更高標準的“入世”進程。
隨著多哈回合談判陷入僵局的WTO日漸被邊緣化,美國、歐盟、日本等發達經濟體正在小范圍內籌建比WTO更高標準的自由貿易組織,中國正謀求積極介入這一輪貿易談判,并爭取話語權。
這些高端自貿組織包括正在談判中的“服務貿易協定”TISA、《雙邊投資協定2012年范本》BIT2012、跨太平洋戰略經濟伙伴協定TPP和跨大西洋貿易和投資伙伴協議TTIP等。其中,有22個國家參加的TISA首輪談判已于今年3月啟動。中美間也正在進行BIT等貿易談判。
“如果我們現在不參與更高標準討論,就面臨幾十年后求著他們加入,而且標準制定與我們沒有關系,只能被動接受。”在5月20日召開的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重點課題研討會上,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二司司長李波作此表示。
而要加入這些高標準國際自貿組織,意味著中國的銀行、證券、保險、電信、郵政等高端服務業的全面開放。這些行業在加入WTO談判時保留下來的一些限制外資準入的政策將被取消。
更重要的是,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也將提前到來。據悉,為了給中國參與新一輪高端自貿談判掃除障礙,一份由周小川、郭樹清、吳曉靈、吳敬璉、錢穎一等人發起的《新形勢下對外開放的戰略布局》報告已向高層建議,盡快制定并公布人民幣可兌換的路線圖、時間表,明確在2015年末實現可兌換。
而不久前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在部署今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時,也要求“提出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的操作方案”。種種跡象顯示,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有望在3年后實現。
TISA首輪談判中國受阻門外
近期,中國明顯感受到新一輪高端自由貿易談判帶來的緊迫感
今年3月, TISA首輪談判啟動。參與方包括美國、歐盟、日本、澳大利亞、智利、新西蘭、韓國、中國香港、中國臺灣等22個國家和地區,覆蓋全球服務貿易總量的2/3。各參與方希望在今年內通過5輪談判達成最終協定。
TISA擬確立的主要原則包括:全面給予外資國民待遇,即除各國明確保留的例外措施外,所有服務部門均需對外資一視同仁;原則上取消必須設立合資企業的各種要求,不得限制外資控股比例和經營范圍。這被認為可能成為未來國際服務貿易規則的新標桿。
上述《新形勢下對外開放的戰略布局》報告認為,由于大多數TISA談判參與方在金融、證券、法律服務等領域已沒有外資持股比例或經營范圍限制。而中國這些領域的政策仍停留在傳統的WTO多邊貿易框架體制下,銀行、證券、保險、電信等行業在上一輪加入WTO談判時仍保留有許多限制外資準入的措施,因而目前缺乏參與TISA談判的基本條件。
另一條受阻的戰線是中美之間正在談判的雙邊投資協定BIT。雙方從2007年至今已舉行了20輪談判,但進展緩慢。據商務部人士透露,談判的難點在于雙方在準入前國民待遇及負面清單、國有企業、外匯資金轉移、勞工規則、金融服務等14個主要領域差距較大。
“我們建議跟美國人談TPP,現在這個事情除了商務部沒人關心,這樣就沒有共識,沒有共識,就不能做。”商務部綜合司司長劉海泉表示。
這些也導致了中國同樣達不到參與TPP協定談判的標準。劉海泉指出,一旦TPP達成共識,美日將開啟全新的貿易政策,作為中國重要的兩大貿易伙伴,將再度拉大與中國的貿易政策差距。
高層智囊建言全面開放金融業
為此,參加5月20日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重點課題研討會的人士認為,要讓中國盡快參與新一輪國際自由貿易談判,必須盡快拆除服務貿易領域的壁壘。
李波認為,服務貿易開放的一個突破方向是市場準入限制。“目前外資銀行業收購中資銀行有25%的股比限制,收購中資券商的股比限制是33%,這些都是可以大幅度放寬的。金融業如果在這些方面取得突破,就可以支持中美BIT和其他自由貿易協定。”李波說。
據悉,當前美歐國家對中方最為不滿的準入限制政策包括:外資并購中資銀行持股比例單家不得超過20%,多家累計不得超過25%;證券公司外資持股比例不得超過33%,壽險公司外資持股比例不得超過50%;外資電信企業必須與現有內資電信企業設立合資企業,移動、固話等基礎電信業務外資持股比例不得超過49%,增值電信業務外資持股比例不得超過50%。
而在新一輪高端自貿談判中,歐美在新標準、新規則方面力推的準入前國民待遇和負面清單方式,國企的“競爭中立”原則等,均直指中國當前部分行業國企占主導地位以及在監管方面與歐美主導的新規則不符的“軟肋”。
《新形勢下對外開放的戰略布局》課題組也建議,中國應圍繞中美BIT談判目前分歧比較集中的準入前國民待遇及負面清單、國有企業、外匯資金轉移、勞工規則、金融服務、業績要求、稅收、法律法規透明度、環境條款等14項具體內容開展逐一評估,有取有舍,在部分領域有所讓步,制定縝密可行的談判方案和工作預案,并通過設計負面清單、完善國家安全審查制度,以及其他風險防控措施,使中美之間縮小差距,達成協議。
人民幣可自由兌換瞄準2015年?
擴大金融業開放的另一個突破口,是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
資本項目可兌換是指以投資或融資為目的,一國貨幣與外幣之間可以自由兌換,并可以比較便利地使用本幣或外匯開展跨境的資本項目交易。
《新形勢下對外開放的戰略布局》課題組認為,中國資本項目可兌換的程度偏低,影響了對外貿易和投資的便利性,不利于我國融入新一輪國際貿易投資一體化。因此建議盡快制定并公布人民幣可兌換的路線圖、時間表,明確2015年末實現可兌換。
對此,中金首席經濟學家彭文生表示,這一目標在具體操作層面,需要更進一步的落實細則,資本賬戶開放是在不斷進步,但是隨著國內外環境變化,側重點不一樣,去年是鼓勵流入,今年的態勢是鼓勵流出,需要考慮平衡問題。
“資本賬戶開放,匯率應該怎么樣?有一個觀點認為在開放過程中間匯率的快速升值是危險的。這需要引起關注。”彭文生表示。
在人民幣升值的強烈預期下,一旦可兌換,帶來的后果很可能超出預期。
對于這一擔憂,課題報告表示,資本項目可兌換并不意味著跨境資本流動完全自由,資本項目可兌換后,仍然可以從金融穩定等角度對可疑資金、外債、短期資本流動等進行宏觀審慎管理,有效防范跨境資本流動可能帶來的風險。
“資本項目開放絕對不只是金融部門自己的事,資本項目開放是為實體經濟服務進而融入全球金融體系。”李波表示,資本項目開放不僅是金融業的突破口,也是整個對外開放的重要突破口。(高原)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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