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起,一則網店禁止銷售食鹽的信息引發關注。淘寶網的這則通知是2月20日貼出的,通知稱“根據《鹽業管理條例》、《食鹽專營辦法》等法規規定,食鹽零售須持有《食鹽零售許可證》,購銷鹽產品的行為由當地和省鹽業主管機構進行統一管理”。因此淘寶要求所有賣家在一周內下架所有食鹽類商品。
淘寶給予各網店一周的時間自行下架食鹽,因此目前還能在網上買到鹽。但有淘寶店主表示:“禁令下來之后,估計以后就不許再賣了。”
下達禁售令的是杭州市鹽務管理局,該局一位工作人員表示,下達禁令主要是為了規范鹽業市場,打擊非法制售私鹽的行為,“很多小作坊,兩三個人做鹽,通過網絡銷售。食鹽的安全性無法保證,造成一定社會危害。”
淘寶上賣鹽的店家中,有相當一部分擁有實體店鋪,有食鹽零售許可證。上述鹽務局人士也承認:“很多賣家是銷售渠道的問題。”2012年9月,浙江省修改了《浙江省鹽業管理條例》,其中重點突出了“食鹽準運證”制度,要求食鹽的運輸必須持證,無證運輸食鹽的將處以沒收鹽產品、罰款等處罰。此次禁令正是依據鹽務管理條例,打擊了食鹽運輸環節。“網上賣沒問題,但跨區域供應就不允許了。”
總部并不處在杭州的京東商城和當當網等電商,卻也將食鹽產品下架。上述鹽務局人士明確表示:“針對淘寶的通知完全是我局的行為,并非上級部門的要求。其他電商也不在我局的轄區內,不知他們為何也下架食鹽。”
當當網公關總監郭鶴回應媒體時表示:“出于謹慎考慮,撤下相關產品。”
食鹽銷售歷來遵循“屬地”原則,各區域市場之間不能串貨,即便存在供需缺口,也需要各地發改委來進行調整。2011年3月日本海嘯發生后,正是由于個別地區食鹽儲備不足,又無法從儲備充足地區及時調撥,這才發生老百姓哄搶,繼而蔓延為全國性事件。
新一輪的整頓風暴強化了食鹽銷售的屬地性。中國鹽業協會在官網上表示,“對于無證運輸鹽產品,是可以追究鹽業行政責任的。違法快遞鹽產品的行為也應依法追究。”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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