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30日消息,2013年1月29日,歐盟委員會發布公告稱,對原產于中國的對氨基苯磺酸即將于2013年10月17日正式到期,有關利害關系方須在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正式到期日前三個月的時間內向歐盟委員會提交反傾銷日落復審申請。
2001年7月,歐盟對原產于中國的對氨基苯磺酸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2002年7月,歐盟對此案作出肯定性終裁。
來源:中國證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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