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華中電監局正式發布了《華中電監局支持民間資本進入電力市場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這是全國各電力監管派出機構首個為民間資本進入電力市場創造公平競爭、平等準入市場環境的規范性文件,對促進華中區域民間投資健康活躍發展將起到積極的引導作用。
五項重點助民企進入電力市場
為落實國務院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要求,6月14日,電監會發布了 《加強電力監管支持民間資本投資電力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在市場準入、監督電網公平調度、可再生能源無歧視接入電網、電價協調等方面提出了具體意見。
《實施意見》發布后,華中電監局高度重視,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落實,并對有關工作進行了周密部署,由局資質處提出具體意見,開始了《辦法》草擬工作。
“以市場準入為介質,積極推進電力工程建設市場向民營資本開放,對符合許可條件的民營企業依法及時辦理許可證,為開放民資進入電力市場打下基礎。”華中電監局資質處處長盧冶介紹說,結合區域電力監管實際,華中電監局積極為民資進入電力市場做準備,8月就制定了《辦法》,重點從五個方面為民資進入電力市場創造良好環境。
一是加強對供電企業辦理用電業務情況的監管,防止相關企業在用電申請、中間檢查、竣工檢驗及裝表接電等環節設置障礙,妨礙市場公平競爭。二是杜絕相關企業設置“二次許可”,排斥民資,對涉嫌存在用戶受電工程“三指定”和妨礙電建市場公平競爭的行為,堅決依法查處。三是推進電建市場中電力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咨詢以及建設物資設備采購等領域開放。四是加大檢查力度,及時糾正違反國家有關轉包或分包承裝(修、試)電力設施業務規定的行為,保障民企合法權益。五是督促電網企業按照有關規定與民營發電企業簽訂并網調度協議和購售電合同,監督電網企業公開新建機組接入系統的審核程序、審核標準和審核進度,督促電網企業根據相關技術規程要求,及時確定接入系統方案并同步配套實施,保障可再生能源公平、無歧視接入電網,優先調度。
承接電力工程民企近三分之一
近年來,隨著民間投資加快進入太陽能、生物質能、水電站投資建設以及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行業,市場公平競爭問題逐漸凸顯。
如何支持、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市場公平競爭?按照電監會工作部署,華中電監局陸續對外頒布實施了《加強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審查的補充意見》,《承裝(修、試)電力設施企業現場核查管理規定》、《華中電監局跨區作業報備管理辦法》、《華中電監局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屆滿延續管理規定》等一系列規章制度。去年,該局對許可工作流程進行重新梳理,科學控制業務流程環節和流轉時間,實行審核環節程式化、審核時間標準化、審核質量關口化管理,為湖北、江西兩省和重慶市建立公平、無歧視電力工程市場提供了較為健全的制度保障。
據統計,去年華中電監局轄區內各類企業中承接電力工程的民營企業平均約占市場份額的30%,較2010年提高4.5個百分點。今年8月,通過結合專項行動對企業自查結果進行抽查,加大“三指定”查處力度,有力維護了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
同時,去年以來,華中電監局通過信息平臺、12398監管熱線、郵件、企業QQ群等多種渠道,共接收來自企業的咨詢問題、反應情況6000余次,對此逐一進行回復,圓滿調解國企、民營企業之間的經營糾紛5起。在實際操作中,華中電監局專門開辟“綠色通道”,執行禮儀標準化管理,構建良好服務體系,贏得廣泛好評。
另外,《辦法》中針對下一步工作要求也提出了創新思路。為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服務,華中電監局將充分利用信息管理平臺,逐步實現行政許可在線申請、初審一體化;定期披露電力業務報裝工程信息,支持民企參與投標;加強安全培訓教育工作,根除民企自身薄弱環節,提升民企管理及競爭能力;發揮行業協會橋梁紐帶作用,建立民資投資電力服務體系,強化行業自律,加強行業誠信體系建設,了解民企訴求,幫助解決經營難題。下一步還將制定出臺相關實施細則,加大監管力度,規范民資進入電力市場行為和競爭秩序,繼續促進電力建設市場向民資開放。
來源:中電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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