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 5日消息,由商務部、財政部等六部門共同出臺的《關于規范和促進邊境經濟合作區發展的意見》日前在全國邊境經濟合作區工作會議上發布。
《意見》提出土地管理、海關特殊監管、勞務合作和工程承包、外商投資審批權限及人員往來便利化等方面的10項鼓勵政策和支持措施,主要包括:加大對邊境經濟合作區符合條件的基礎設施建設貸款貼息支持力度,設在西部地區邊境經濟合作區內的鼓勵類產業企業在2020年底前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賦予邊境經濟合作區對外商投資道路運輸旅客運輸、國際貨運代理、批發等行業的審核管理權限。
商務部副部長王超在出席全國邊境經濟合作區工作會議時表示,當前邊境經濟合作區在發展模式、支持措施、發展空間、管理體制機制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要將邊境經濟合作區作為新形勢下推進沿邊開放的重要載體和平臺,按照因地制宜、循序漸進,科學規劃、合理布局,發揮優勢、疊加功能,體制高效、機制創新,加快合作、擴大開放的要求,促進邊境經濟合作區實現又好又快發展。
資料顯示,1992年以來,我國累計批準設立了包括云南河口、內蒙古滿洲里、遼寧丹東、新疆伊寧等15個邊境經濟合作區,總核準面積92平方公里。2011年全國邊境經濟合作區共實現地區生產總值433億元,工業總產值567億元,進出口總額143億美元,實際利用外資金額5.6億美元。
來源: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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