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務院審議通過農業保險條例


    時間:2012-10-25





    半年前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農業保險條例草案》,終于獲批。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0月24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審議通過《農業保險條例草案》。這意味著,我國農業保險將有法可依,推動農業保險發展的財政補貼、稅收優惠、大災風險分散機制等將在法律制度層面得以明確。業界期盼已久的農業保險立法終于取得了實質性進展。

      會議認為,為分散和轉移農業風險,提高農業抗風險能力,保護農民利益,有必要制定農業保險條例。條例草案明確了農業保險業務經營主體和經營規則,規定國家采取保險費補貼、稅收優惠等措施支持發展農業保險。

      《農業保險條例草案》雖然只有短短的四十多條,但基本上反映了我國農業保險半個多世紀,特別是汲取了近六年的農業保險試驗實踐的正反經驗,和眾多科研工作者長時間研究的積極成果。

      在農業保險專家看來,條例所傳達出來的立法思想是:農業保險是商業保險的組成部分,當然這種商業保險是得到政府公共財政補貼的。更多亮點在于:明確了政府對農業保險的支持責任,以及對農業保險幾年試點過程中反映比較突出的一些問題都給予了覆蓋等等。

      由于農業保險經營運作涉及多個部門,因此需要各相關部門協同推進。目前,農業保險試點工作在部門分工配合、協同推進方面積累了許多有益經驗。值得注意的是,條例中強調,將由國務院建立眾多政府部門參加的農業保險工作協調機制,指導和協調全國農業保險工作。

      對此,首都經濟貿易大學農村保險研究所所長庹國柱教授在接受本報采訪時曾認為,“農業保險涉及較多部門,僅有協調機制還不夠,最好是能建立有決策權的協調管理機構,在法律法規之下,決定關于農業保險的大政策和提供管理支持。”

      他建議,制定全國農業保險發展規劃;制定農業保險的財政和稅務政策、為各地提供農業再保險;建立和管理中央一級農業保險大災風險準備基金;組織協調或推進農業風險區劃和費率分區;協調各有關部門在農業保險活動中的關系和“動作”,包括農業風險研究和管理等。“這對加強對農業保險制度的管理,順利推進農業保險制度建設至關重要。”

      多位農業保險專家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提出,在對農業保險進行原則性安排確立制度框架、統一“游戲規則”的同時,還應加快對具體配套措施的細化完善,盡快解決農業保險經營中存在的一些現實問題。“我們更希望看到隨后的配套補貼辦法、稅收優惠等實施細節能夠出臺。”

      可預見的是,隨著農業保險相關細則的逐步推進,我國農業生產,包括農林漁等的抗風險能力將大幅提升。

    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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