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務院清理行政審批項目 放權廣東改革先行先試


    時間:2012-08-23





    昨日8月22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取消和調整314項部門行政審批項目,并批準廣東省在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試。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早在2001年就已全面啟動,國務院已先后5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將在這一基礎上取消和調整314項部門行政審批項目,其中取消184項、下放117項、合并13項。

      簡政放權有益經濟發展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悉,在此次調整之后,國務院共取消和調整2497項行政審批項目,占原有總數的69.3%。

      常務會議指出,這次重點對投資領域、社會事業和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特別是涉及實體經濟、小微企業發展、民間投資等方面的審批項目進行了清理。

      此舉被指有益經濟發展。統計局數據顯示,7月工業增加值同比僅增長9.2%,環比回落0.3個百分點 ,增長幅度第四個月處于10%下方。此外,7月全國民間固定資產投資增速也出現環比回落。

      對于下一步清理工作,常務會議指出,今后要按照應減必減、該放就放的原則,進一步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能夠自主決定的,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的,行業組織或者中介機構能夠自律管理的,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采用事后監管和間接管理方式的,一律不設前置審批。以部門規章、文件等形式違反行政許可法規定設定的行政許可,要限期改正。探索建立審批項目動態清理工作機制。

      專家建議輕審批、重監管

      對于廣東省獲準在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試,廣東省體制改革研究會副會長彭澎對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廣東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其實已經在行動,現在得到國務院的認可,廣東省可以更大膽地放權。

      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廣東省處于改革開放前沿,市場發育程度較高,經濟社會發展正全面進入轉型期,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的要求十分緊迫。在廣東省進行改革試點,對于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具有重要示范意義。

      彭澎表示,國務院的批準對廣東省意義重大。廣東在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上已經走在前頭,以佛山市順德區帶頭在全省各個市區推廣,但在改革的過程中也遇到很多困難。比如企業或者相關項目在廣東省可以通過較少程序就獲批,可到了其他省份就未必合法,很多時候不被承認。廣東省雖然先行動了,但在各省份、各部門之間如何銜接的問題上一直存在顧慮。

      “國務院的認可,可以減少政府和企業的后顧之憂。”彭澎說。

      據悉,廣東省在今年7月正式出臺了《關于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意見》和省政府2012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事項第一批目錄。在第一批目錄中,明確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達179項、轉移事項55項、下放事項115項、委托事項5項,全部354個調整事項占到廣東省級政府現有實際審批項目的1/3以上。

      廣東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排頭兵順德區,在本月8日推出“削權名單”,13個部門共清理出1567項行政審批事項,有548項將取消或者優化,而原來由政府承擔的76項工作職能將轉移給社會組織來執行。

      彭澎認為,廣東省得到行政改革先行先試的特權,如果做得好,可以積累經驗并向其他地方推廣。不過在這新一輪的改革中要特別注意,審批放松不能就因此監管放松。對企業的審批開大門,不能對監管也開大門,否則偷排、污染、造假等事件可能會更多地發生,要 “輕審批、重監管”。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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