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逾90家中央部門公開決算曬"三公" 專家解讀


    作者:韓潔 安蓓 徐蕊    時間:2012-07-20





    截至19日下午19時,92家中央部委在其網站上公開了2011年度部門決算及“三公經費”等情況。

      這是中央部門繼去年首度向社會公開“三公經費”之后,第二次向社會公開“三公經費”預決算情況,并首次分部門公開行政經費。

      與去年相比,今年公開有哪些亮點?如何更好地回應百姓期待?新華社記者在追蹤各中央部門公開內容的同時,采訪了業內權威專家。

      一日公開逾90家公開更加迅速集中

      與去年中央部門首次公開“三公經費”持續時間較長不同,今年各中央部門在19日當天“爆發式”集中亮相。截至19日下午19時,已有92家部委在其官方網站上公開了部門決算及“三公經費”等情況。

      按照有關規定,今年6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查批準2011年中央決算后,財政部要在20日內批復中央部門決算,中央部門收到財政部批復后陸續向社會公開決算。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指出,今年中央部門是在收到決算批復后向社會公開決算等相關信息,公開更加迅速集中。

      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白景明對記者說,如果說去年首度公開“三公經費”是一次改革探索的過程,今年的“三公經費”公開在總結去年經驗基礎上實現了更大進步。

      “同時同步集中公開,并且大部分出現在部門網站的顯著位置,中央部門今年公開的態度更值得肯定,更顯規范與及時,有助于公眾更好了解情況,化解疑問。”白景明說。

      “三公經費”亮“細賬” 更好地讓百姓了解和監督

      查看已經公開“三公經費”的部門網站,一系列細化公開的舉措引發關注。

      “與上半年公開部門預算一樣,此次各部門決算公開不僅統一了格式,而且內容更加細化,普遍增加了部門職能、機構組成等說明性材料,有的還提供了一年來的事業成效,更方便公眾對比了解情況。”白景明說。

      值得關注的是,今年在“三公經費”細化上亦有突破,比如詳細說明了與“三公經費”支出相關的車輛購置數及保有量、因公出國境團組數及人數和公務接待等情況。

      “作為預決算公開的突破口,‘三公’經費公開逐步細化說明,有助于更好地接受百姓監督,這樣政府在預算執行過程中的隨意性就會得到遏制。” 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劍文說。

      此外,今年相關部門在決算公開的文字說明中增加了名詞解釋,對預決算、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方面的專業名詞進行了說明,對“三公經費”、行政經費的概念進行了解釋。

      白景明指出,向公眾解釋“三公經費”的概念,告訴大家單位公車支出涉及公車購置及租賃費、燃料費、維修費、路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方面,在回應社會質疑的同時,有助于社會公眾更清晰地解讀公開的數字背后的信息。

      部門行政經費首亮相內容更全面

      除了向社會公開“三公經費”預決算,今年中央部門決算公開的表格也由2張增加到6張,內容更加全面。

      與去年相比,今年中央部門決算公開一大亮點是各行政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的行政經費首次向社會公開。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介紹,去年僅在公布2010年中央決算時向社會公布了中央行政經費的總數,今年在繼續公布總數的同時,首次公開了各行政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的行政經費支出情況。

      不過,記者仔細梳理各中央部門網站發現,在公開部門決算的部門中,并非所有部門都公開了行政經費。

      對此,財政部有關負責人指出,這是因為行政經費專指行政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履行行政管理職責、維持機關運行開支的費用。行政單位主要包括政府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等,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主要包括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因此,不屬于行政經費統計范圍的部門和單位,就沒有行政經費的公開內容。

      職責任務不同部門“三公經費”存差異

      目前各部門“曬”出的“三公經費”賬單,從不足百萬到超過20億元,不同部門間差異很大。

      “部門職責不同,‘三公經費’會存在差異,這是正常現象。”白景明說,有的部門職能特殊,用車較多,如公安部,執法用車很多;有的代表政府外交活動很多,如商務部,出國費用會相對多一些,因此不宜直接就數字簡單作比較。

      此外,不同部門人員數量不一,也導致“三公經費”產生差異,特別是實行垂直管理的單位,由于財政供養人員較多,其“三公經費”相對較高。

      白景明指出,此次不少中央部門不僅公開了財務收支數據,還對部門職能和單位構成、對支出的具體用途等信息也進行了解釋,這樣社會公眾在面對不同部門決算數據時,就能結合部門的實際情況作出更為客觀的判斷和評價。

      “比如,有的部門是中央垂直管理單位,支出規模是由幾千個單位匯總而成,支出金額較大是一種客觀事實。”白景明表示,部門支出是否正當、合理,要結合部門工作職能、承擔的任務、機構設置和人員數量等實際情況綜合分析判斷。(韓潔 安蓓 徐蕊)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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