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際民航組織推歐盟碳稅替代方案 或獲中美支持


    時間:2012-03-20





      力避貿易戰國際民用航空組織“救火”

      替代歐盟航空“碳稅”方案浮出水面

      專家憂心美國倒戈

      為避免歐盟航空“碳稅”演變成中美俄等32國與歐盟之間的碳稅貿易戰,國際民用航空組織ICAO理事長岡薩雷斯Roberto Kobeh Gonzalez日前出面“救火”,他提出四種可能的機制,以替代歐盟“碳稅”計劃。多位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的專家表示,作為國際政府間組織,這是ICAO去年發布決議反對歐盟航空“碳稅”以來,首度提出具體的替代方案,有望獲得中美兩國支持。

      進展中美或支持“碳稅”替代方案

      岡薩雷斯16日表示,四個列入考慮的機制包括:強制抵消mandatory offsetting航空公司碳排放、帶有一定創收機制revenue-generating mechanism的強制抵消,以及兩項限制排放及貿易體系cap and trade systems:一項是所有碳排放都可以進行交易,另一項是以初始排放為基準的增減量才可以交易。

      中國航空運輸協會簡稱“中國航協”副秘書長柴海波18日接受記者采訪時稱,這一表態的作用是積極的;如果上述替代方案在成員國中達成共識,將具有法律約束力,是國際多邊的而非歐盟單邊的。柴海波對此表示,相信中國民航主管部門會積極參與ICAO框架內的國際談判,美國應該也會支持全球航空碳交易體系建設,這有助于全球航空碳減排走上平等協商的道路。

      曾主持國家發改委《國際航空排放問題》課題的一位中國民航大學教授18日告訴記者,正在加緊對上述備選機制的細節進行應急研究,以確定哪個方案對中國更有利,從而為相關政府部門提供決策參考。

      該專家稱,對于后兩個方案,在未來可能建立的全球民航業碳交易市場中,ICAO扮演的角色也值得關注——其中一種是各成員國為超過免費配額的碳排放量所付的錢,將交給ICAO管理,用于在該市場上購買配額,或提取一部分錢,用于發展中國家或小島國的碳減排進程;另一種是ICAO只提供交易平臺,并收取交易費用。

      至于前兩個方案,該人士提出三大疑問:“首先,ICAO要將‘碳中性’即通過植樹等方式把碳排放量全部吸收掉,或為此支付成本——編者注的基準年設定在哪一年?其次,如何根據不同國家民航業的燃油效率水平,因地制宜地制定抵消比例?最后,抵消方案用的是歐盟的碳排放交易體系ETS標準還是聯合國的清潔發展機制CDM標準?”

      岡薩雷斯認為:“尋求一種全球性機制以解決航空碳排放問題,是十分困難和復雜的,部分原因在于發展中國家更為關心其對經濟的影響。”ICAO理事會上周三舉行了“建設性的”會議商討這一問題,并指導工作小組繼續研究上述四種機制,并于今年6月向理事會提交報告。

      但柴海波提醒,面對去年底ICAO反對航空“碳稅”的決議,歐盟此前一度提出,雖然歐盟成員國均為ICAO成員國,歐盟作為一個整體不是ICAO成員國,“因此歐盟有可能胡攪蠻纏,不接受ICAO的替代方案”。曾參與《京都議定書》談判的碳減排資深專家錢國強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對于拒不執行ICAO決議的成員國,ICAO可以限制其表決權。

      隱憂后續談判美國或倒戈支持歐盟

      歐盟此前頒布指令,宣布所有在歐盟境內機場起降的國際航班都要為碳排放繳納費用,自今年1月1日起實施。包括中國公司在內的全球2000多家航空公司都被列入了該體系。

      今年2月,包括中國、美國、俄羅斯在內的29國與會代表發表聯合宣言,提出了反對上述“碳稅”的一攬子可選擇的反制措施,包括:利用法律禁止本國航空公司參與碳排放交易體系;修改與歐盟國家的“開放天空”協議;暫停或改變有關擴大商業飛行權利的談判。

      岡薩雷斯在上述場合也強調,ICAO必須找到一種方式使該原則與《芝加哥公約》一致,體現“非歧視性原則”。有專家稱,“非歧視性原則”一定程度上代表發達國家的立場,發達國家可能據此不承認中國在碳減排方面“發展中國家”的身份。

      值得注意的是,包括5位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在內的26位美國著名經濟學家,幾天前聯合向美國總統奧巴馬致信呼吁:“希望美國政府能支持這項方案,或者至少能停止反對這項方案。現在美國在反對歐盟將航空業納入ETS的國家中正起著領導作用。”

      曾多次隨中國代表團參與碳減排國際談判的業內專家唐人虎表示:“美國現在雖然反對歐盟‘航空碳稅’喊得很兇,但在小布什時代就已強制火電廠等排放源監測碳排放數據,許多龍頭企業把‘碳戰略’作為核心戰略。這就是說,美國只要愿意,幾乎可以一夜之間啟動國內碳交易市場,而中國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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