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辦出臺意見完善農地三權分置 農民進城落戶不必退承包地


    時間:2016-10-31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完善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辦法的意見》。


      《意見》要求,不得違法調整農戶承包地,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


      防止少數人私相授受


      《意見》要求,始終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的根本地位。農民集體有權依法發包集體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承包農戶轉讓土地承包權的,應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進行,并經農民集體同意;流轉土地經營權的,須向農民集體書面備案。集體土地被征收的,農民集體有權就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等提出意見并依法獲得補償。通過建立健全集體經濟組織民主議事機制,切實保障集體成員的知情權、決策權、監督權,確保農民集體有效行使集體土地所有權,防止少數人私相授受、牟取私利。


      不得違法調整承包地


      《意見》要求,嚴格保護農戶承包權。農戶享有土地承包權是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基礎,要穩定現有土地承包關系并保持長久不變。不論經營權如何流轉,集體土地承包權都屬于農民家庭。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能取代農民家庭的土地承包地位,都不能非法剝奪和限制農戶的土地承包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限制其流轉土地。承包土地被征收的,承包農戶有權依法獲得相應補償,符合條件的有權獲得社會保障費用等。不得違法調整農戶承包地,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


      完善“三權分置”辦法涉及多方權益,是一個漸進過程和系統性工程,要堅持統籌謀劃、穩步推進,確保“三權分置”有序實施。


      ■基本原則


      尊重農民意愿。不搞強迫命令、不搞一刀切。


      守住政策底線。不能把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糧食生產能力改弱了,不能把農民利益損害了。


      堅持循序漸進。保持足夠歷史耐心,不操之過急。


      堅持因地制宜。總結形成適合不同地區的“三權分置”具體路徑和辦法。

    來源: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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