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關于公布2016年第二批工業品出口配額的通知
商貿函[2016]第32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商務主管部門,有關中央企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和《出口商品配額管理辦法》的規定,現下達2016年第二批工業品出口配額,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達的配額量為年度總量的30%。
二、2016年第二批出口配額主要參照各企業近三年的產量、出口數量、出口金額進行計算。
三、請將配額盡快下達至相關企業。
四、對1-5月配額執行率為零的銦出口企業,此次暫不安排,同時對執行率較高的企業按比例調增部分配額。
商務部
201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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