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電力交易中心日前發布《南方區域跨區跨省月度電力交易規則(試行)》,將應用于廣東、廣西、云南、貴州和海南五省區的跨省區電力交易。相關人士認為,這一南方地區電力體制改革的新舉措,有助于推進區域電力市場建設,優化資源配置,改善“西電東送”中遇到的一些難題。
《規則》明確了廣東、廣西、云南、貴州和海南等南方五省區內各類型跨區跨省電力交易,共設計有“月度協議計劃”“月度發電合同轉讓”“月度集中競價”“月度富余電能增量掛牌”四個交易品種,并規定了交易組織、安全校核、交易執行以及計量、結算等各環節的要求。
廣州電力交易中心是全國兩個跨區域電力交易中心之一,主要負責落實國家“西電東送”戰略,落實國家指令性計劃、地方政府間框架協議,開展跨區跨省市場化交易,促進省間余缺調劑和清潔能源消納,逐步推進南方區域市場融合。
廣州電力交易中心交易組織部主任陳瑋說,《規則》是建立南方區域跨區跨省市場體系的重要一環。比如,“月度集中競價交易”鼓勵東部電力用戶、售電公司與西部水電企業直接參與區域市場進行場內集中競價交易,有利于市場機制建設探索。(記者吳濤)
轉自: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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