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開大學中國公司治理研究院在第九屆公司治理國際研討會上發布的中國上市公司治理指數評價顯示,中國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在2017年達到62.67,創2003年以來的新高。
據報告負責人、南開大學中國公司治理研究院院長李維安教授介紹,本次上市公司治理指數評價樣本量為3031家,其中主板1579家,中小企業板815家,創業板570家,金融業板塊67家。
2017年構成中國上市公司治理指數的股東治理指數、董事會治理指數、監事會治理指數、經理層治理指數、信息披露指數和利益相關者治理指數六大維度中除了股東治理維度之外均呈上升態勢,其中經理層治理和信息披露提高最為顯著。
報告指出,關聯交易的反彈和中小股東權益保護的下降導致股東治理指數回落,需警惕上市公司以反敵意收購之名損害中小股東權益。“近年發生的上市公司控制權爭奪事件導致許多股份分散的上市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實施反敵意收購自衛機制來提高敵意收購的難度。但部分公司防御過度,在提高了敵意收購難度保護創始人控制權的同時,也增加了中小股東提名選舉董事的難度,損害了中小股東權益。”李維安表示。
報告顯示,經理層激勵效果有所改善,國有、民營控股上市公司薪酬水平提升差異增大。高管平均薪酬水平較上一年度提升15.06%,其中國有控股上市公司高管平均薪酬水平上升8.68%,非國有控股上市公司高管平均薪酬水平上升19.35%。高管層激勵機制受到限薪制度的影響,國有控股上市公司高管平均薪酬水平上升幅度較非國有上市公司低10%以上。
報告建議,進一步規范控股股東行為,保護中小股東利益。嚴格規范控股股東減持行為,規范上市公司重組,強化公司現金分紅和市值管理,以切實保護中小股東利益;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降低其維權成本;在修改公司章程抵御敵意收購的同時,也不可“防衛過當”,損害中小股東利益。
報告還建議,加大推廣國企高管市場化薪酬改革。加快國有企業、金融機構董事經理等高管的薪酬改革,在取消行政級別的前提下,強化其企業家、職業經理人身份,從而建立相應的市場化薪酬機制,減少國企高管人才的流失。
轉自: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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