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印發《短缺藥品和原料藥經營者價格行為指南》,指南規定了《價格法》所禁止的行為,包括短缺藥品和原料藥經營者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推動短缺藥品和原料藥價格過快、過高上漲,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短缺藥品和原料藥經營者利用其他手段哄抬價格,推動短缺藥品和原料藥價格過快、過高上漲;短缺藥品和原料藥經營者相互串通,操縱短缺藥品和原料藥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合法權益等。
(圖片來源:互聯網)
轉自:中國證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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