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據工信部網站消息,為有效保護稀土資源和生態環境,規范稀土行業管理,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促進稀土行業持續健康發展,工信部對《稀土行業準入條件》和《稀土企業準入公告管理暫行辦法》進行了修訂,形成了《稀土行業規范條件2016年本》和《稀土行業規范條件公告管理辦法》。這兩個文件日前制定完畢,并于4月21日起公開征求意見。
新版的《稀土行業規范條件2016年本》對項目的設立和布局、生產規模、工藝和裝備、能源消耗、資源利用、環境保護、產品質量等多個方面進行規定。
根據新版規范條件,混合型稀土礦山企業生產規模應不低于20000噸/年;離子型稀土礦山企業生產規模應不低于500噸/年;使用混合型稀土礦的獨立冶煉分離企業生產規模應不低于8000噸/年;使用離子型稀土礦的獨立冶煉分離企業生產規模應不低于3000噸/年。
來源:證券時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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