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發改委網站消息,發改委今日發布公告稱,取消乙級價格評估機構資質認定等14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
此次取消的14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分別為:
1。乙級價格評估機構資質認定審批部門:省級價格主管部門;
2。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規劃大綱審批審批部門:省級人民政府移民管理機構;
3。對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的價格鑒證師注冊初審審批部門:省級價格主管部門;
4。資源綜合利用企業含電廠認定審批部門:省級資源綜合利用主管部門;
5。丙級價格評估機構資質認定審批部門:省級價格主管部門;
6。對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初審審批部門:省級發展改革部門;
7。對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的工程咨詢單位資格認定初審審批部門:省級發展改革部門;
8。對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的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初審審批部門:省級發展改革部門;
9。對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的外商投資項目核準初審審批部門:省級發展改革部門;
10。對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的境外投資項目核準初審審批部門:省級發展改革部門;
11。對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的境外投資項目備案初審審批部門:省級發展改革部門;
12。對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的招標師職業資格認定初審審批部門:省級發展改革部門
13。對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的地方企業發行企業債券預審審批部門:省級發展改革部門;
14。對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的農產品棉、糧進口關稅配額初審審批部門:省級發展改革部門.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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