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項措施劍指期市開放創新
10月30日,央行、證監會等多部門聯合發布《進一步推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金融開放創新試點加快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方案》下稱《方案》。《方案》共四十條,對推進上海自貿區的金融開放作出相關部署,其重點放在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人民幣跨境使用、金融服務業開放和建設面向國際的金融市場、加強金融監管等方面。
《方案》提出,率先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進一步拓展自由貿易賬戶功能。鼓勵和支持銀行、證券、保險類金融機構利用自由貿易賬戶等開展金融創新業務,允許證券、期貨交易所和結算機構圍繞自由貿易賬戶體系,充分利用自由貿易賬戶間的電子信息流和資金流,研究改革創新舉措。
《方案》稱,抓緊制定有關辦法,允許或擴大符合條件的機構和個人在境內外證券期貨市場投資,盡快明確在境內證券期貨市場投資的跨境資金流動管理方式,研究探索通過自由貿易賬戶等支持資本市場開放,適時啟動試點。
在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方面,按照《方案》,上海自貿區將推進貿易、實業投資與金融投資三者并重,推動資本和人民幣“走出去”。其具體措施包括:支持上海自貿區內企業的境外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啟動上海自貿區個體工商戶向其在境外經營主體提供跨境人民幣資金支持,拓寬境外人民幣投資回流渠道等。
“人民幣要成為可自由兌換的貨幣,還需要‘走出去’,成為定價貨幣,這些都是人民幣國際化的重要體現。”北京工商大學證券期貨研究所所長胡俞越對期貨日報記者表示,我國要加快對外投資步伐,以確立人民幣新的國際地位,使其成為和美元、歐元并駕齊驅的國際貨幣。
胡俞越認為,伴隨著人民幣的國際化,外匯期貨等外匯衍生品推出時機已經成熟,“推出外匯期貨后,廣大投資者特別是產業客戶和貿易商可以利用其規避匯率波動風險,外匯期權、掉期等其他外匯衍生品也應陸續推出”。
此外,為促進金融服務業的雙向開放,《方案》稱將探索金融服務業對外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推動金融服務業對符合條件的民營資本和外資機構擴大開放。其中包括支持民營資本進入金融業;支持各類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新設法人機構、分支機構、專營機構、專業子公司等方式進入上海自貿區經營;允許上海自貿區內證券期貨經營機構開展證券期貨業務交叉持牌試點;支持保險資金等長期資金在符合規定前提下委托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在上海自貿區內開展跨境投資;支持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在上海自貿區率先開展跨境經紀和跨境資產管理業務,開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參與境外證券期貨和衍生品交易試點;支持上海證券期貨經營機構進入銀行間外匯市場,開展人民幣對外匯即期業務和衍生品交易。
《方案》提出,加快建設面向國際的金融市場。其中,支持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建設國際金融資產交易平臺;加快上海黃金交易所國際業務板塊后續建設;支持上證所在上海自貿區設立國際金融資產交易平臺;支持上期所加快國際能源交易中心建設,盡快上市原油期貨;積極推進天然氣、船用燃料油、成品油等期貨產品研究工作;允許符合條件的境外機構在上海自貿區試點設立獨資或者合資的期貨市場服務機構,接受境外交易者委托參與境內特定品種期貨交易。
上海市金融服務辦公室主任鄭楊表示,《方案》的出臺既是當前繼續深化金融改革、擴大金融開放、加快金融創新的重要標志和具體體現,也為進一步推進上海自貿區金融開放創新與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明確了行動綱領和具體任務,對上海自貿區金融開放創新和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來源:期貨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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