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又有一批新的政策即將實施,它們是否會影響你的生活呢?其中值得關注的是《刑法修正案九》11月1日起正式實施,有九種行為將面臨處罰,包括微信微博造謠、醫鬧、襲警等。
替考最高處7年有期徒刑
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實施,以下九種行為不能干了。一造謠,在微信微博發假消息最高處7年有期徒刑;二替考,國家考試中找人替考最高處7年有期徒刑;三醫鬧,試圖通過醫鬧獲利者最高處7年有期徒刑;四虐待,虐待老病殘幼最高處3年有期徒刑;五擾亂法庭,在法庭上打罵法官最高處3年有期徒刑;六襲警,撒潑耍賴打警察最高處3年有期徒刑;七拐賣,收買拐賣婦女兒童從輕或減輕處罰;八私藏禁書,私藏恐怖主義圖書最高處3年有期徒刑;九超速,校車超速、超載將面臨拘役和罰款。
質量獎管理辦法施行
進一步規范中國質量獎的評審表彰和管理工作,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9月14日簽發了審議通過的《中國質量獎管理辦法》,并以總局令第167號文件形式頒布。該《辦法》分總則,申報、核實和受理,評選表彰,監督,異議處理,附則6章42條,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負責解釋,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稅收要符合世貿規則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貿易政策合規工作的要求,進一步規范稅收政策合規工作,國家稅務總局近日印發《稅收政策合規工作實施辦法試行》,規定自11月1日起,市、地以上稅務機關在制定與貿易相關的稅收政策時,先要對其是否符合世界貿易組織規則進行合規性評估,政策未經評估不得簽發。
經營者違規要遭約談
為化解消費糾紛,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中國消費者協會中消協發布《消協組織消費維權約談經營者辦法試行》,將于2015年11月1日實施。《消協組織消費維權約談經營者辦法試行》共18條,涵蓋消費維權的約談對象、范圍、程序、內容等方面。根據《約談辦法》,經營者存在群體性投訴或有潛在群體投訴風險、發布違法廣告或夸大宣傳、虛假宣傳欺騙消費者、消費者投訴反映比較集中、被新聞媒體曝光等八項情形之一,消協組織將按照程序組織約談,其中也包括消協組織發現經營者在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方面存在潛在性、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或是經營者需要進一步提高產品質量和服務等情況。
來源:金融投資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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