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文推動四類公共資源交易統一“進場”
業內專家認為,建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有利于解決公共資源交易不公開、不公平、不公正的問題,還可以避免國有資產流失,促進企業公平競爭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整合建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整合分散設立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國有產權交易、政府采購等交易平臺,在統一的平臺體系上實現信息和資源共享,依法推進公共資源交易高效規范運行。
《方案》要求2016年6月底前,地方各級政府基本完成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工作。2017年6月底前,在全國范圍內形成規則統一、公開透明、服務高效、監督規范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體系,基本實現公共資源交易全過程電子化。在此基礎上,逐步推動其他公共資源進入統一平臺進行交易,實現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從依托有形場所向以電子化平臺為主轉變。
一位來自某地產權交易所的負責人表示:“整合到同一個相對公開的平臺上進行交易,有利于對公共資源交易加強監管,但并非實質意義上的整合,而是實施統一的制度規則、共享的信息系統、規范透明的運行機制,并且實現公共資源交易全過程電子化。這意味著四類交易將統一‘進場’。”
《證券日報》記者了解到,國家發改委將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全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管理辦法,規范平臺運行、管理和監督。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國有產權交易、政府采購等法律法規和交易特點,制定實施全國分類統一的平臺交易規則和技術標準。各省級政府要根據全國統一的規則和辦法,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平臺服務管理細則,完善服務流程和標準。
7月31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整合建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以管理創新促進資源配置高效透明。
“公開、統一、透明是國務院此次整合四類交易的重點所在。”上述產權交易所負責人稱,在此之前,有些地方強制把以法人主體居多的產權交易所與其他三類事業單位性質平臺進行實質性整合,甚至將產權交易所這一市場化程度非常高的主體進行“化學”整合,這不符合實際情況。
另有業內人士稱,其實四大交易平臺交易標的性質差別較大,因此其整合的意義在于統一規則,統一信息系統平臺,而并非對四類機構強行對不同性質的實體機構進行實質性整合。
為此,《方案》提出整合信息系統。制定國家電子交易公共服務系統技術標準和數據規范,為全國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的集中交換和共享提供制度和技術保障。各省級政府應整合本地區分散的信息系統,依據國家統一標準建立全行政區域統一、終端覆蓋市縣的電子交易公共服務系統。
同時,《方案》要求整合平臺層級。即各省級政府應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發育狀況,合理布局本地區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政府應整合建立本地區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縣級政府不再新設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已經設立的應整合為市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的分支機構;同時鼓勵整合建立跨行政區域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認為,建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有利于解決公共資源交易不公開、不公平、不公正的問題。還可以避免國有資產流失,促進企業的公平競爭,“誰行賄誰拿標”的潛規則會越來越少。
來源: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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