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商務部發布公告對原產于歐盟的進口碳鋼緊固件反傾銷期終實施復審立案。
公告表示,根據商務部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在反傾銷期終復審調查期間,對原產于歐盟的進口碳鋼緊固件繼續按照商務部2010年第40號公告公布的征稅范圍和稅率征收反傾銷稅。
本次復審的傾銷調查期為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產業損害調查期為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
根據公告,本次調查自2015年6月29日起開始,于2016年6月28日前結束。(嚴洲)
來源:中國證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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