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4日從財政部了解到,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日前聯合發布通知稱,對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展期內銷售的合理數量的進口展品免征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
通知稱,每個展商享受稅收優惠的銷售數量或限額,按通知附件規定執行。根據附件,醫療或外科用儀器及設備等5類展品,每個展商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銷售數量不超過相應規定數量;其他展品每個展商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銷售限額不超過2萬美元。
通知明確,對展期內銷售的超出政策規定數量或限額的展品,以及展期內未銷售且在展期結束后又不退運出境的展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照章征稅。(記者 申鋮)
轉自: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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