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日前發布《關于進一步完善抽水蓄能價格形成機制的意見》(下稱《意見》)。《意見》提出,進一步完善抽水蓄能價格形成機制,以競爭性方式形成電量電價,將容量電價納入輸配電價回收,并完善容量電價核定機制。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長林伯強表示,完善容量電價核定機制是《意見》亮點之一。“抽水蓄能電站容量電價核定合理的話,就可以保證抽蓄電站活下去,促進各方參與建設。”
林伯強認為,抽水蓄能作為電力系統中稀缺的調節資源,不僅能有效促進新能源消納,更能增強電力系統的平衡調節能力。在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背景下,需要將抽蓄放入全國電力系統中討論,不斷完善抽蓄電站價格機制,打通電源、電網、用戶壁壘,實現多方共贏。隨著《意見》的出臺,以及今后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接入,抽水蓄能電站發展需求將持續增長,投產規模將大幅提升。
數據顯示,2030年,我國抽水蓄能裝機將達1億千瓦至1.2億千瓦,抽水蓄能規模的持續擴大能促進新能源快速發展。(于祥明)
轉自: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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