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京津冀跨區域碳交易市場先行 面臨6大挑戰


    時間:2015-06-30





      京津冀一體化實際上給建立區域性的碳市場提供了非常好的機遇。而區域性碳市場有可能成為全國碳市場發展中的一個過渡階段。北京碳市場率先在全國探索并開展了跨區域碳交易,雖已有突破,但挑戰猶存。

      “近兩年是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的關鍵之年,試點省市是全國碳市場不可分割的核心部分”,國家發改委氣候司司長蘇偉在6月15日召開的“第六屆地壇論壇”上表示,北京應切實在京津冀協同發展中,發揮輻射帶動作用,結合試點經驗,完善全國碳市場制度設計,率先完成試點與全國市場的順利銜接。

      本次地壇論壇的主題為“京津冀一體化與全國碳市場”,北京環境交易所總裁梅德文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指出,這是北京碳市場發展的兩大機遇,并且京津冀一體化尤其是環境保護的協同發展與碳市場建設之間是存在正的協同效應的。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局長王紅認為,由于碳排放與大氣污染同根同源,碳市場能夠協助政府在治理霧霾等環境問題方面發揮積極作用。而京津冀碳市場的一體化合作,可以從市場層面有力推動京津冀在生態和產業等領域的協同發展和合作,依托碳市場還可以催生市場化的綠色投融資平臺,為實體經濟,尤其是低碳產業創新,拓寬融資渠道。

      協同效益的制度建設

      無論是區域一體化,還是碳市場都需要制度建設。

      區域性的霧霾污染和碳排放大體上是同根同源的,兩者解決問題的方式也必然涉及協同效益。但從目前來看,全國人大常委、中科院科技政策與管理科學研究所所長王毅認為,在很多方面兩者尚未實現協同,比如很多脫硫、脫硝實際上是一個增碳的過程,因此如何能夠協同控制并取得協同效益,包括標準的協同、立法的協同、協調機制的協同,尚缺少制度安排。

      為此,王毅建議,建立區域的環境和氣候聯合的管理體系。首先,這個管理體系須在立法機制上有嚴格的程序性安排,或者說具有立法保障。其次,建立區域性的環境管理和應對氣候變化的綜合管理機構,或者單獨成立一個區域性的環境保護機構,或者作為未來的所謂資源環境大部制的一個派出機構。再次,要有明確的區域一體化的行動規劃,這種規劃不僅僅是一個綜合規劃,必須要落實到交通和環保這些相關的規劃里面。此外,還需要很好的政策支持,比如融資機制等。最后,企業的科技創新,包括利用互聯網++、智能技術等,應與應對氣候變化、環境保護技術更好的協同,建立區域的,從檢測到評估到治理的一體化的技術手段。

      “京津冀一體化實際上給建立區域性的碳市場提供了非常好的機遇。而區域性碳市場有可能成為全國碳市場發展中的一個過渡階段。”王毅認為,在碳市場管理方面,仍需出臺一系列新的制度,包括碳資產管理涉及的會計制度、審計制度、稅收制度等。而這些工作需要部門之間的協調推進,包括發改委、稅務、財政、審計等相關部門。王毅表示,“怎么樣在今年下半年以及明年,明確碳資產管理以及碳市場建設需要的基本制度以及落實方案,對碳市場建設至關重要。”

      跨區域碳市場:北京先行

      北京碳市場率先在全國探索并開展了跨區域碳交易。

      北京試點已運行兩年,據北京發改委副主任洪繼元介紹,截至6月12日,北京市累計實現交易量達505.88萬噸,交易額約2.28億元。初步測算,碳交易的實施使得2013年北京重點排放單位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了4.5%,2014年,又下降了5.96%,共減排365.5萬噸。

      在京津冀協同發展的大背景下,2013年11月28日,北京與天津、河北、內蒙、陜西、山東等簽訂了“開展跨區域碳開放權交易合作研究的框架協議”。

      據國家氣候戰略中心副主任徐華清介紹,在跨區域碳市場的研究與實踐中,河北的承德已取得實質性進展,而內蒙的呼和浩特和鄂爾多斯、河北的張家口以及江蘇的鎮江都還處在有序推進的溝通與協調中。

      目前,河北承德市六家水泥企業已經納入了北京市碳排放交易系統。初步測算,這六家企業的碳排放占整個承德市碳排放的60%左右。此外,承德市的林業碳匯項目,已經在北京環交所成功掛牌,累計成交量已經達到了7.05萬噸。洪繼元說,“通過短短一年的時間證明,跨區域的碳交易,不僅擴大了北京碳市場的總量,提高了市場的活躍度,也為探索利用市場化機制實現跨行業、跨區域的生態補償方式,促進區域節能減碳生態環境的建設,邁出了堅實的步伐。”

      區域碳市場雖已有突破,但挑戰猶存。徐華清認為,這些挑戰主要來自六個方面。首先是主管機構的職責、定位以及如何統一協調的問題。《碳排放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只規定了省級人民政府應對氣候變化主管部門的一些管理權限,對于市人民政府并沒有明確對應的管理權限,因此,哪個部門來落實、相關的管理體制工作機制如何建立是跨區交易實踐中面臨的首要問題。

      其次是如何處理好參與企業門檻的差異性。7個試點控排企業門檻、國家溫室氣體排放上報制度中的重點單位門檻以及未來全國碳市控排企業門檻,不盡相同,從承德參與北京碳市的控排企業來看,其排放水平遠遠高于北京控排的門檻。

      第三個是最為核心的問題,即配額分配如何考慮地區性差異,更好地反映控排要求和減排成本,具體可細化到控排系數如何更好的反映地區差異、行業差異和企業差異。此外,現有的MRV制度如何與全國碳市銜接或統一,交易產品同質性以及履約方式和可比的處罰標準也是跨區域交易面臨的挑戰。

      對于北京碳市場下一階段的工作,洪繼元說,“將按照統一市場、統一標準、統一方法、統一監管的原則,著力加強跨區域的碳交易制度的建設,著力優化工作機制,提升監管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設協同、高效、運行有序的跨區域碳市場,積極為國家建立全國的碳市場探索經驗。”

      迎接全國碳市

      徐華清認為,碳市場的建設需要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和內部條件。外部環境主要是強有力的法律法規支撐和保障,應對氣候變化立法要加快推進,重大制度設計,尤其是全國的碳排放總量控制制度以及分解落實機制,應盡快建立,并在應對氣候變化法中有很好的體現。

      徐華清透露,“氣候變化立法的初稿目前正在征求地方發展改革系統的意見,我們希望這個應對氣候變化法初稿能在今年年底上報國家發改委的主任辦公會議,通過后,可至國務院法制辦跟其他相關機構。”

      “從碳市場自身的兩個要素來看,一是科學、公平、合理的配額分配方案,二是全國統一的MRV制度,這個制度存在國家、地方和企業三個層面,當下最為緊迫的是企業層面。”徐華清指出,國家發改委已經發布的將近24個全國重點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核算和報告指南應盡快使用,并在實踐中進一步完善,同時,盡快收集數據并分析到位,建立重點企事業單位的溫室氣體和能源消費數據的直報系統。

      除頂層設計外,中創碳投副總鄭喜鵬表示,全國碳市場運行的規則和配套政策如何落地,試點的執行經驗如何傳遞到非試點地區,也是全國碳市場建設的關鍵點。

      從市場的角度來看,梅德文認為,為了打造一個有效、流動、開放的碳市場,還需要在三方面繼續加強建設。首先是規模化、公平化的交易主體,不僅包括控排企業,還包括第三方機構、金融投資機構、交易機構等;其次是金融化的交易產品,產品的創新應重點解決兩個問題,即信息不對稱和保護投資者,同時,可考慮在現貨基礎上,探索國際主流的碳金融產品在國內碳市落地的可行性;最后是開放式的交易規則,包括保證金制度、最大持倉量制度、漲跌幅制度、大額交易報批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登記制度、第三方托管及資金結算等。

      梅德文還指出,在碳市場的實踐中應進一步理清政府與市場的關系,碳市的相關政策和規則應具有連續性,以穩定市場預期。中信證券高級經理蔣旸晶對此表示,作為金融機構,參與市場首要前提是穩定的市場預期,除此之外,還需要明確的立法合法權益,合理的盈利空間以及多贏的模式。

      就財政資金使用過程中的碎片化,中央財經大學教授環境經濟研究所所長王卉彤建議,可以考慮在國家層面或區域層面,成立PPP模式的碳基金,集中發揮四兩撥千斤的作用。

      永恒的話題:碳金融創新

      梅德文認為,無論是在試點階段、過渡階段還是全國市場開啟之后,產品創新都是交易所永恒不變的工作重心。

      在論壇上北京環交所正式推出了其傾力開發的全國首個基于微信系統的中國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銷售平臺——“自愿減排量微商平臺”,梅德文介紹,“該平臺是集碳排放測算、減排項目展示、減排套餐購買、微信支付于一體的綜合性微信服務號,打通了CCER銷售從PC端到移動端的新渠道,開創了碳中和與微支付相結合的新形勢,希望借此吸引更多的機構和個人,加入碳中和的行列。”

      此外,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能源創碳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環境交易所在論壇上正式簽署了國內首筆碳排放權場外掉期合約,交易量為1萬噸。交易雙方以書面合同形式開展掉期交易,并委托北京環境交易所負責保證金監管與合約清算工作。

      就碳期貨交易的開展,中國期貨市場監控中心副總經理張育斌表示,碳排放權具有天然的標準化、易儲存、中遠期使用等特點,是適宜開展期貨交易的品種。其可通過風險轉移,資產定價和成本轉化等充分發揮碳市場的減排作用。

      據了解,2008年至2012年間,碳期貨交易量在歐盟碳市的占比,從75%提高到了90%以上,加上期權交易,碳期貨及衍生品的交易量占比超過95%。

      張育斌同時指出,通過碳期貨將巨大的減排潛力轉化為巨大的碳資產和碳資源,也需要一定的基礎和條件。主要包括了健全的法律制度體系,完善的基礎設施,完備的統計報告核查制度以及有效的監管。

      在基礎設施方面,碳排放注冊登記系統,期貨交易系統,報告報送系統,是碳排放權分配登記交易交割以及核定清算的基礎。

      “期貨市場是風險轉移的市場,如果風險管理失控,監管不到位,又有可能產生新的風險,碳排放權本身具有特殊性,碳的風險與期貨市場的風險相互疊加,使得碳期貨交易的監管更為重要,也更為復雜。” 張育斌強調,充分有效的碳期貨監管準備,也是開展碳期貨交易的重要條件。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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