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行業大氣排污標準集中發布 減排需新增投入超千億


    時間:2015-05-20





      日前,環境保護部會同國家質檢總局正式發布《石油煉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四項國家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新標準將于7月1日起實施。專家表示,與此前標準相比,四項污染物排放標準增加了多項指標,將進一步倒逼石化行業轉型升級。據估計,新標準將拉動行業環保投資總額超過千億元。

    據環保部科技標準司負責人介紹,自1997年至今,石油煉制和石油化學工業執行的是《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當前,綜合型的排放標準已不能滿足行業環保工作要求。與現行綜合型排放標準相比,新標準明確了石油煉制和化學工業應控制的污染物種類,收嚴了常規水污染物COD、氨氮、總氮、總磷等污染物排放限值。《石油煉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增加了廢水中苯、甲苯等7種特征有機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增加了廢水中苯、甲苯等60種特征有機污染物的排放限值。

    據統計,《石油煉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實施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化合物、COD、氨氮的年減排量分別為32萬噸、5萬噸、120萬噸、3萬噸、7000噸。為達到上述的減排量,相應環保投資總額約為856億元。《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實施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化合物、COD、氨氮的年減排量分別為20萬噸、5萬噸、150萬噸、15萬噸、2.4萬噸。為達到上述減排量,相應環保投資總額約為475億元。

    《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是一項新標準,其主要內容有:首先,通過對合成樹脂企業生產過程的排污節點、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污染物種類、污染物排放量等污染源的解析,明確標準需要管控的主要污染源;其次,根據最佳可行的合成樹脂廢氣和廢水污染治理的技術水平以及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要求,確定需要控制的污染物因子和排放限值。與《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相比,該標準明確了合成樹脂工業應控制的廢氣和廢水污染物種類;規定了不同合成樹脂的單位產品廢氣排放量(以非甲烷總烴計)和廢水(以廢水水量計)排放量;增加了揮發性有機液體儲罐管控要求,生產設備與管線組件泄漏污染的控制要求,揮發性物料輸送、裝卸、投加、分離、抽真空與干燥的管控要求,以及廢氣收集與處理的管控要求。

    《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實施后,廢氣污染物中的揮發性有機物(以非甲烷總烴計)年減排量為2300~4000噸,廢水污染物中的COD年減排量為5800~6000噸;此外,每年減排的特征廢氣和廢水污染物的數量將十分可觀。根據估算,一座規模以上的現有合成樹脂企業達到該標準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所需的改造資金在1000萬~1500萬元;一座規模以上樹脂企業達到該標準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所需的建設資金約為5000萬元。

    《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在控制水污染物方面設置了30項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常規污染物限值10項,重金屬類或類金屬類18項;大氣污染物主要包括有組織排放廢氣和無組織排放廢氣,共設置了25項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常規10項,重金屬或類金屬及其化合物15項。

    新標準實施后,預計全行業需新建及改造現有企業配套廢氣處理設施固定投資約為180億元,配套運行成本每年大約為10億元;需配套廢水處理設施固定投資為10億元,每年配套運行成本大約為6億元。

    中國無機鹽工業協會副秘書長王佩林表示,新標準對無機鹽企業排放的監測方法作了相應規定,更趨于科學化、合理化。其中,污水監測通過設置總排水口,與地方環保監測網站聯網監測水質;大氣排放監測則主要依靠監測窯爐尾氣中污染物的濃度。同時,新標準不再納入單位產品水、大氣污染物排放量指標。

    據環保部負責人介紹,石油煉制、石油化工和合成樹脂工業長期以來一直執行綜合型排放標準,新制定的標準不僅大幅收嚴了常規污染物的排放限值,還針對行業的特征污染物――揮發性有機物提出控制要求。執行新標準后,行業二氧化硫、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年排放量將分別削減52萬噸和270萬噸。作為行業準入門檻,新標準的實施將進一步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和企業間兼并重組的步伐,必將促使一批生產裝備落后、資源能源消耗高、環境污染嚴重、小而弱的企業被淘汰出局,對推動煉油、石化、化工等行業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轉變,促進工業生產工藝和污染治理技術進步具有積極意義。

    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質量安全環保部環保處處長莊相寧也認為,《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等標準的出臺和實施,對于石油化工行業和企業意義重大,有利于倒逼企業減少排放,走清潔化、集約化發展之路。

    來源:中國化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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