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自然之友、成都城市河流研究會等20家民間組織日前發布《中國河流的“最后”報告》。報告建議,在“十三五”能源規劃制定中,應慎重考慮現有全國江河全流域梯級水電開發模式的巨大和不可逆的生態、社會和經濟代價,嚴密論證其可行性,引入公眾參與機制,以限制水電的不合理開發。
民間環保組織代表李波介紹說,這份報告集結了10多年中國民間環保組織在河流保護和水電開發領域的工作成果,總結了水電開發中的諸多問題。環保組織希望,國家水利部門和能源部門能重視民間組織提出的問題,并在“十三五”水利規劃和能源規劃中及時提出應對措施。
據《“十二五”能源規劃》,2010年至2015年,我國將開工建設常規水電1.2億千瓦,到2015年,作為節能減排的重要替代能源之一的水電的裝機容量將達到2.6億千瓦。中國民間環保組織對此迅速和大規模的水電開發計劃帶來的環境和社會影響表示擔憂。
在報告中,民間組織根據多年來關注水電站項目建設過程的經驗,分析了水電開發決策和審批中的制度缺陷。同時,報告還分析了水電開發過程中移民安置、生態系統破壞、地質災害以及大壩生命周期管理等方面的問題。
報告同時強調了堅守河流生態紅線的重要性,希望政府能夠依據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劃定生態保護紅線相關決定,盡快通過河流立法落實生態紅線的劃定工作,確保已經劃定的生態紅線在水電開發過程中發揮根本的制約作用。
根據對水電開發與節能減排的關系的分析,報告建議發展非水可再生能源,減輕水電開發對江河的巨大壓力。報告發起機構之一公眾環境研究中心的負責人馬軍指出,民間組織支持政府節能減排的承諾,但是西南水電的過度開發無助于節能減排,在目前產能過剩的大環境下,為了消耗過多的電力,甚至會讓更多的高耗能高污染項目上馬。(王鑫昕)
來源:中國礦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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