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船舶制造業化解過剩產能,船企轉海工催生產業升級


    作者:汪濤    時間:2013-10-31





    日前,國務院發布《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將改革重點鎖定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船舶五大嚴重過剩行業,并規劃了未來5年化解產能過剩矛盾的“路線圖”。在船舶行業方面,該意見指出要鼓勵現有造船產能向海洋工程裝備領域轉移。

    業內人士表示,隨著上述意見的落實,船舶制造業將迎來深度調整,預計大批競爭力弱、技術附加值低的企業將消失,行業集中度逐步提高。同時,船舶制造業將向高技術、高附加值的海洋工程發展。不過,也有相關專家表示:“海工裝備不同于船舶批量生產。對于進入者而言,門檻相對高很多。海工裝備領域需要更多的規劃和理性。而《指導意見》的出臺也必將催生海工行業產業升級。”

    依據自身實力合理轉型

    《指導意見》提出,鼓勵現有造船產能向海洋工程裝備領域轉移,支持中小企業轉型轉產,提升高端產能比重。但某海工企業負責人表示:“鼓勵造船產能向海洋工程裝備領域轉移方向很對,只是該領域門檻較高,并不是每個船廠都有能力進入的。一般來說,海工產品的單價都較高,動輒幾億美元,而且產品建造周期長,項目建造過程中企業需要墊壓大量資金。”

    根據中船協披露的信息,面對海工裝備領域新設計產品多、高難度產品多等情況,部分企業進入后,就開始暴露出技術力量缺乏、研發能力薄弱、生產技術準備緊張、設計工藝修改頻繁等問題。

    其實,造船產能向海工方向轉移,在該意見下達之前已經有所表現。在今年8月份發布的《船舶工業加快結構調整促進轉型升級實施方案(2013~2015年)》就已經明確提出,今后3年要加快發展海洋工程裝備和高技術船舶,加強行政執法和公務船舶配置,推動船舶工業產品結構升級。

    在國家宏觀政策的鼓勵和指導下,有實力的船廠都在積極推進向海工領域轉型。諸如中國重工、中國船舶等,都在大力推進海工裝備的占比。目前,在海工裝備生產方面,比較有實力的還是幾家大的船廠,主要有中國重工下屬大連造船廠、中國船舶下屬外高橋造船廠、中遠船務和友聯船廠等。這些企業的加入,無疑給我國海工產業注入了新的活力。

    船企扎堆涌入海工市場

    隨著全球各國對海洋石油開采興趣的日益濃厚,海工裝備的需求量也在不斷上升。業界預計,根據我國對海工裝備的規劃要求,2015年,海工裝備年銷售收入要達到2000億元以上,其中海洋油氣開發裝備國際市場份額達到20%。

    “目前海洋石油占全球石油產量的33%,預計到2030年提高到45%。在此過程中,海工裝備市場將保持長期快速增長。”某海工企業負責人說。

    海工裝備的異軍突起,部分源自造船主業虧損背景下的船企“一窩蜂”地涉足這一領域。目前,包括中船集團、中船重工在內的造船央企,熔盛重工、金海灣在內的大型民企均已發力,甚至江浙地區一些規模不大的船企也以聯合生產的方式進軍海工市場。

    在此次《指導意見》中明確規定:提高船舶行業準入標準,對達不到準入條件和一年以上未承接新船訂單的船舶企業實施差別化政策。支持企業兼并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

    “《指導意見》的提出,進一步明確了船舶制造業的準入門檻。也鼓勵了過剩船舶產能向海工轉移。相對于海工市場而言,也要進一步明確準入門檻和機制,從而避免一窩蜂似地涌入。”某行業專家表示。

    業內企業呼吁理性規劃

    盡管近兩年中國海工裝備產業發展速度和質量均有所提升,但實際上跟國際先進水平的差距仍不可忽視,主要表現為:產業發展仍處于幼稚期,研發設計和創新能力薄弱,核心技術依賴國外;基本處于產業鏈的低端;配套能力嚴重不足,核心設備和系統主要依靠進口,尚未形成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專業化制造能力。

    “一直以來,中國海工產品價格較低,利潤空間較小。究其原因,無非是因為中國無法突破技術門檻,很多時候只能淪為外國企業代工廠。”

    某行業分析人士表示,“隨著國家《指導意見》頒布實施,一些有實力的造船企業進入海工市場,也會推動我國海工產業技術創新,整體提升我國海工產業的國際競爭力。”

    然而,技術創新并非一日之功。在這種狀態下,對于海工裝備制造隊伍的迅速壯大,不少業內人士心情復雜。“一方面,從業者增加有助于這一戰略產業迅速做大。另一方面,一些企業盲目進入也為行業的健康持續發展帶來了不小的困擾。”中船協分析說。

    某船務企業負責人也表示:“《指導意見》是鼓勵發展海工裝備產業的。因此,相關部門也應從政策上加強引導,不要讓相關企業一哄而上,避免出現類似修船業和造船業那樣低水平的重復建設。”

    幾家海工裝備制造企業也多次表示,希望國家制訂出臺海工生產行業準入標準,形成產業“準入制度”,保證產業的發展質量,提高海工企業競爭能力。同時,根據產業發展目標、產業規劃、發展定位,加強政策引導,建立以科技創新為主導的產業結構,合理布局、統籌規劃,切實發揮政府的宏觀引導和協調作用。(本報記者 汪濤)

    來源:中國海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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