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引導光伏制造行業加快轉型升級,推動我國光伏產業持續健康發展,8月27日,工業和信息化部下發了《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進一步嚴格了光伏企業的準入門檻。相較于2010年12月出臺的《多晶硅行業準入條件》,征求意見稿更加細致全面,該措施的推進將有助于推動整個光伏制造行業的優化升級。
設定企業研發門檻
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副理事長孟憲淦在接受《中國電力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征求意見稿的出臺,一個重要的內容就是提高了行業的準入門檻,這將加快光伏制造行業的調整步伐,抑制行業的產能過剩。“有助于將之前的規模效益轉變為技術效益。”此次征求意見稿對光伏制造企業應具備條件特別指出,企業“每年用于研發及工藝改進的費用不低于總銷售額的3%且不少于1000萬元人民幣”。據孟憲淦介紹,此前,只有為數不多的幾家行業龍頭企業每年的技術研發費用能達到上述標準。
“提高核心技術和競爭力是未來光伏行業發展的必由之路。目前,整個光伏制造業正在復蘇,但1000萬元不是一個小數目。設置這樣的一個門檻在扶優扶強的同時,也有利于我們國內的企業掌握關鍵技術,改變以往單純靠壓低價格來開拓國內外市場的局面。”孟憲淦說。
而輝倫太陽能市場部經理袁全在接受《中國電力報》記者采訪時則表示,征求意見稿意在“抓住大企業,放棄小作坊”。“對于那些實力強、決心大的優質企業無疑會起到保護和促進作用。但對于產能利用率低、環境污染嚴重的小作坊,將加快他們的關停并轉。而這樣的關停并轉對于整個光伏行業的資源優化配置是有好處的。”
但袁全同時指出,征求意見稿中關于“每年用于研發的費用不低于總銷售額的3%且不少于1000萬元、新建和改擴建光伏制造項目,最低資本金比例為20%”的要求是否符合大多數企業的實際情況,“這是需要討論的。”
對企業規模提出更高要求
與2010年出臺的《多晶硅行業準入條件》相比,此次征求意見稿內容更加細致,同時加大了對企業在 “資源綜合利用及能耗”、“環境保護”等方面的要求。
“沒有創新就很難有核心競爭力,企業應該是推動科技進步的主體。只有掌握了核心技術,才可能使整個行業實現良性循環。”孟憲淦認為,征求意見稿體現出國家對相關企業更高的要求。
征求意見稿指出,光伏制造企業按產品類型應分別滿足“多晶硅項目每期規模大于3000噸/年;硅錠年產能不低于1000噸;硅棒年產能不低于1000噸;硅片年產能不低于5000萬片;晶硅電池年產能不低于200兆瓦;晶硅電池組件年產能不低于200兆瓦;薄膜電池組件年產能不低于50兆瓦”等要求。
據了解,在9月5日完成征求意見之后,工信部將根據行業發展情況和宏觀調控要求會同有關部門適時進行修訂。而原《多晶硅行業準入條件》將同時廢止。(記者 趙坤)
來源:中電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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