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光伏業兼并或“捆綁”電站項目審批,倒逼企業積極性


    作者:郭力方    時間:2013-07-17





      國務院辦公廳15日印發《國務院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推出全面扶持光伏產業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這被業內解讀為光伏產業未來振興發展的全局藍圖。

      由于企業自發性動力不足,此前,光伏行業兼并重組一直處于“雷聲大、雨點小”的尷尬局面。《指導意見》特別強調要加快扶優汰劣、推進企業兼并重組,并提出“利用‘市場倒逼’機制,加強政策引導和推動”、“鼓勵多晶硅制造企業與先進化工企業合作或重組”等具體措施。

      中國證券報記者獲悉,作為《指導意見》的配套政策之一,工信部已初步完成推進光伏行業兼并重組的政策方案。據透露,新的政策方案與以往不同的是,光伏業兼并重組,除以企業自愿為基本原則之外,地方政府可能會在未來電站項目開發審批時,適當將其與兼并整合當地光伏企業情況相掛鉤,從而“倒逼”出企業參與兼并重組的積極性。

      自發式兼并動力不足

      “我們最近在和相關部委及行業組織溝通,就目前形勢下推進行業整合提出我們的具體設想,具體整合方式還在商討中。”一光伏企業相關負責人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工信部去年以來就依托中國光伏行業協會原“中國光伏產業聯盟”赴各地調研光伏企業,了解企業對于實施兼并重組促進產業集中度提高的意見和建議。

      中國光伏行業協會秘書處王世江博士介紹,光伏行業經過前幾年粗放式的發展,目前的最大特點就是產能過剩和企業參差不齊。在這種特點下,由優勢企業自發實施對劣勢企業的兼并重組,對于傳統行業來說本屬自然而然的事,但對于光伏行業來說卻很難實現。

      上述企業負責人也表示,一般中小企業的生產工藝和技術水平,與公司目前的規模和水準無法配套,實施兼并重組對于企業來說無利可圖。“行業飛速發展的時候,大企業產能擴張已經很厲害,不存在一般行業為擴大生產規模而催生出來的兼并重組需求。”該負責人說。

      王世江表示,如果按照市場化的原則推進光伏行業的兼并重組,阻力重重。但眾多牽涉到地方產業發展和就業支柱的企業又不能任其自生自滅。在此背景下,目前兼并重組的基本原則是,中央政府簡政放權將決策權交給地方,而地方政府就可能憑借下放的光伏電站項目審批權,而“倒逼”出優勢企業進行兼并重組的積極性。

      《指導意見》也明確提出,“將利用‘市場倒逼’機制,同時加強政策引導和推動,加快推進企業兼并重組。”

      電站審批或為籌碼

      事實上,在光伏行業景氣度每況愈下的近兩年,已有多家A股公司在無意中試水并購“模式”。據中國證券報記者粗略統計,自2011年下半年至今,包括愛康科技和京運通在內的多家公司從下游制造業延伸至上游電站開發的過程,都是以先收購西部某些地方光伏企業股權為依托,而后才與企業所在地政府簽署電站開發協議。值得注意的一點是,這些企業在被收購前已處于虧損的境地。

      對于此種政策路徑,一位券商分析師對中國證券報記者評價道,在行業不景氣的情況下,這種“加包袱”式的交易并非正常的企業并購行為,其實質是地方政府發放電站開發項目“路條”以收購當地企業作為條件。

      該分析師進一步指出,目前,國內光伏電站開發如火如荼,各路企業和資本紛紛削尖腦袋擠進這一前景廣被看好的產業“藍海”。如果地方政府將項目審批與兼并重組當企業相掛鉤,無疑將為各地瀕死的眾多光伏企業帶來無限生機。“至少,意圖到某地開發電站的光伏上游制造商,可以把電站建設需要的一些硅片或電池板訂單分給當地企業來做,盡管這并非真正意義上的兼并重組。”該分析師認為。(郭力方)

    來源: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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