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近期土壤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工作安排》(以下簡稱《安排》),引導和鼓勵社會資金投入土壤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安排》提出,到2015年,建立嚴格的耕地和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土壤環境保護制度,確保全國耕地土壤環境質量調查點位達標率不低于80%;建立土壤環境質量定期調查和例行監測制度,力爭到2020年,建成國家土壤環境保護體系。
污染治理規劃和政策頻出
2011年2月“十二五”首個專項規劃《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出臺,重點區域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減少15%,非重點區域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不超過2007年水平,重金屬污染得到有效控制。2012年《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明確指出,“十二五”期間要推進重點地區污染場地和土壤修復,以大中城市周邊、重污染工礦企業、集中治污設施周邊、重金屬污染防治重點區域、飲用水水源地周邊、廢棄物堆存場地等典型污染場地和受污染農田為重點,開展污染場地、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示范。另外,湖南等省也出臺相關的重金屬污染防治規劃。特別是關于湘江流域的。
2011年3月,國務院批復了《湘江流域重金屬污染治理實施方案》,規劃項目927個,總投資595億元;涉及湘江流域的長沙、株洲、湘潭、衡陽、郴州等8個市,七大重點區域。要求經過治理,鉛、汞、鎘、鉻、砷等重金屬,排放總量在2008年的基礎上削減70%左右。規劃初步確定實施按三個階段進行,第一個階段從2011年至2012年為近期;從2013年至2015年為中期;遠期展望到2020年;力求通過5~10年時間基本解決湘江流域重金屬污染重大問題。
土壤修復產業空間巨大
在中國,土壤修復的興起,與城市化進程緊密相連。這其中,更得益于近些年房地產市場的蓬勃發展,大量位于城區的污染企業從市中心遷出,以此滿足房地產和城市建設對市區土地的需求。遷走的企業給城市土地遺留下來的是重金屬污染、持續性有機污染和電子廢棄物污染場。重金屬土壤污染修復領域,該產業在我國才剛剛起步,目前修復率不足3%,但重金屬污染因其持久性、嚴重性和不可逆性,治理已迫在眉睫,重金屬污染事件的頻發將催化該市場的啟動。
據不完全統計,“十二五”期間僅湖南、湖北、廣東、陜西等6省土壤修復計劃投資額就在780億元。其中湖南“十二五”計劃投資505億元,完成856個重金屬污染治理項目;湖北省“十二五”期間重金屬污染規劃投資達142億元。環保部污染防治司司長趙華林認為,土壤修復和地下水修復等環境修復行業,將在“十三五”成為環保產業新的增長點。
來源:中國有色金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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