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杰于9月23日在2012年出版傳媒集團主要負責人座談會上明確表示,我國新聞出版業將啟動第二步改革,在完成轉企改制任務的基礎上,按照“三改一加強”指要完善法人治理結構、要加快轉換內部經營機制、要積極推進股份制改造以及要加強與民間資本開展合作要求,繼續深化新聞出版體制改革,加快建立完善的現代企業制度,繼續打造和培育一批國內一流、國際知名的大型出版傳媒集團。
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采訪的業內專家認為,一系列改革要求旨在將更多的新聞出版單位打造成合格的市場主體,進一步凸顯出對新聞出版單位扶優扶強的政策導向,其中,強化與民間資本開展合作勢必為改革持續注入活力。
推進改革,打造合格市場主體
“經過十年改革,我國經營性出版單位基本完成了轉企改制任務,但內部經營管理機制尚待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尚未完全建立,活力也未完全激發。”柳斌杰對當前我國新聞出版業轉企改制的現狀如是評價。
這也成為我國推進新聞出版業第二步改革的直接誘因。在中國政法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宋建武看來,進一步深化改革步伐正是為打造新聞出版業合格的市場主體而努力。
“一個合格的市場主體不僅是取得企業身份,更意味著要有適應市場的內在機制,要有能夠順應市場的管理者,包括一套適應市場的內在治理結構。”宋建武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這些并非是單純通過完成轉企改制一項任務就能徹底解決的,必須進一步改革。
在宋建武看來,從市場主體養成角度分析,真正合格的市場主體很難一蹴而就,需要在合格的企業管理者領導下,制定符合企業自身的市場競爭戰略和策略。他認為,這就注定必須在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內部經營機制等方面有所側重。
“三改一加強”的改革要求,正是從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和加快轉換內部經營機制兩方面,對培育合格市場主體提出明確要求。
其中,在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方面,要求按照《公司法》,健全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管理層,探索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明確所有者、經營者各自職責,形成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體現文化企業特點的資產組織形式和經營管理模式,通過有效的制度安排,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能力。
在加快轉換內部經營機制方面,要求繼續深化以勞動、人事和分配三項制度為核心的內部改革,建立完善的企業職工考評制度和激勵制度,建立符合意識形態管理要求和現代企業特征的國有出版傳媒企業領導班子考核制度,并將考核結果作為確定經營者薪酬標準和職務任免的重要依據。
股份制改造,鼓勵資源整合
在深入推進完善新聞出版單位法人治理及內部機制的同時,本次“三改一加強”還明確要求,要積極推進股份制改造。通過引入其他行業大型國有企業作為戰略投資者,出版傳媒集團之間聯合重組、參股等方式進行股份制改造,實現股權多元化。
“新聞出版單位轉企改制只是開始,資源整合尤其是跨地區、跨行業的整合才是值得深入探索的。”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產業研究院學術委員會主任齊勇鋒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在轉企改制先期解決新聞出版單位合法及合格市場地位之后,隨后展開的就應該是行業內,乃至跨行業、跨地區的資源整合,股份制改造無疑是資源整合的重要手段之一。
齊勇鋒對本報記者強調,按照新聞出版單位轉企改制的分步實施戰略,在轉企改制成為合格市場主體之后,就需進行傳媒行業內的資源整合并扶優扶強,繼而鼓勵推進跨地區、跨行業兼并重組,打造傳媒業的“航空母艦”。
在齊勇鋒看來,新聞出版單位在完成轉企改制后,更應著眼長遠發展,抓住當前機遇,通過市場化資源整合,正確加以適當引導,廣泛吸納社會資源,做大做強,使其更具成長性和競爭力。
“這對政府政策制定也提出了更多要求。”齊勇鋒說,比如在推動資源整合過程中所需資金問題,應該通過政策引導促使相關企業按照市場原則,以市場行為進行兼并,同時通過金融杠桿予以支持。
“轉企改制只是開始,實現資源整合才能做大做強。”齊勇鋒強調,應該把新聞出版業的扶優扶強與整個文化產業做大做強結合對待,以期獲得更廣泛的經濟、社會效益。
民間資本助力改革
實際上,民間資本看好新聞出版行業發展并致力于進入該行業以謀發展的實例早已有之。然而,礙于政策阻礙,民間資本進入新聞出版行業發揮更大活力帶動改革深入推進的效果一直難如人愿。
直到今年6月28日,《新聞出版總署關于支持民間資本參與出版經營活動的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正式發布,民資進入出版行業才終于名正言順。
本次“三改一加強”強調,要加強與民間資本開展合作。出版傳媒集團可按照《細則》要求,與民間資本開展深層次的產品合作、項目合作、資本合作。
“民間資本參與出版經營活動,對出版行業持續健康發展具有積極意義。”中國社科院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張曉明對中國經濟時報記者表示,在新聞出版單位通過上市等手段進行兼并重組做大做強的同時,新聞出版單位作為企業在市場上運作,也需要適度合理的市場集中度,即要防止過度兼并重組和過高的市場集中。
因此,張曉明認為,除了推動兼并重組去做大做強,還要放開準入,允許民間資本參與運營,同時將前置性審批式準入標準逐步向市場化的后置性準入標準過度,即登記制,將管理放到運行中。他強調,既然政策已經承認市場機制的重要作用,就應該在市場中監管出版單位的經營出版行為。
來源:中國經濟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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