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聚焦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


    時間:2012-10-03





    9月5日,江蘇省可再生能源協會名譽會長李仲知表示,國家能源局將立足于分布式能源發展和微電網建設,出臺政策落實《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規劃》。這是8月6日《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出臺后,國家能源局采取加快推進相關細化措施的舉措。


    輸變電設施建設滯后、無規劃投資等“過度發展”后遺癥顯現


    李仲知表示,近年來,隨著化石類能源儲量的減少和溫室氣體減排壓力的增加,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和利用成為全球熱點。


    “十一五”期間,我國陸續出臺了《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綠色能源示范縣補助暫行辦法》、《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方法》。2005年~2010年,我國可再生能源行業規模以年均25%的速度發展。


    2011年,我國建成投運的核電機組有15臺、裝機容量達1253.8萬千瓦,在建項目占全球總數的40%;風電并網裝機容量達4700萬千瓦,居世界第一;太陽能熱水器利用量居世界第一,其中集熱面積達1.8億平方米,光伏裝機容量達300萬千瓦,光伏電池產量占全球總產量的50%;生物質能發電裝機容量大幅提升。


    李仲知說:“在取得一定成績的同時,輸變電設施建設滯后、各地無規劃投資等可再生能源‘過度發展’的后遺癥逐漸顯現。”


    2011年,包括水電、核電、風電和太陽能發電在內的非化石能源消費量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的8.1%,比2010年減少0.5%。在風電行業,我國風電并網難的問題凸顯,“棄風”率達16%,其中“三北”地區棄風量達123億千瓦;在水電行業,生態環境破壞、移民安置不當等問題出現;在光伏行業,美國“雙反”案后出現了全行業性虧損;在生物質能行業,原料不足和回收難等問題,制約了企業發展。


    設置“路標”,促進可再生能源行業快速、健康發展


    8月6日,《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和水電、風電、太陽能、生物質能4個專題規劃公布。此前,國家能源局就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一步擴大能源領域投資、風電并網與消納、建設新能源示范城市和產業園區等頒布通知。


    李仲知說:“按照國家《規劃》要求,在當前情況下,國家一是積極做好生態保護和移民安置工作,完善水電開發政策;二是努力促進電力當地消納以解決風電、太陽能發電的并網、消納問題,建設分布式太陽能發電項目;三是生物質能行業,將根據因地制宜、合理規劃的原則,大力發展燃料乙醇、生物化工以及生物質發電、沼氣等綜合利用體系。”


    李仲知認為,《規劃》充分借鑒了歐美經驗,是促進我國可再生能源產業快速、健康發展的“路標”。


    他說,按照《規劃》,2015年,我國將建成100個新能源示范城市的1000個新能源示范園區,建成30個新能源微網示范工程。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在農村的入戶率將超過50%,形成千家萬戶發展新能源以及“自發自用、余量上網、電網調劑”的新局面。《規劃》還指出:到2015年,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達到4.78億噸標準煤,新增發電裝機容量達1.6億千瓦,其中風電裝機容量達7000萬千瓦,太陽能發電裝機容量達2000萬千瓦,生物質發電裝機容量達750萬千瓦。李仲知指出,發電量的設定,不僅使可再生能源產業持續健康發展,投資額度大幅增加,而且能有效避免產能過剩、盲目擴大生產規模。


    應對國外挑戰,開拓國內市場,研發高新技術


    《規劃》指出,2011年,水電、核電、風電和太陽能發電占我國總發電量的7%,其中太陽能發電、風電、生物質能發電的總發電量占1%。2015年,我國可再生能源發電量或占總發電量的20%。江蘇可再生能源協會秘書長操更生認為,企業要抓住機遇,加大科技研發力度,加快企業轉型速度,開發國內市場。


    他認為,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和利用方式很多,目前主要用于發電。而我國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占總發電量的比重小,產業發展潛力大。“把潛力發揮出來是關鍵。目前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和海南等省市的可再生能源協會共同籌辦中國第七屆國際新能源循環經濟展覽會,至少有100家企業的專家將共同研討分布式能源項目的建設問題,促進產業轉型并防止‘一窩蜂’搶上項目。”他說。8月30日,國家發改委和我國臺灣工業技術研究院聯合主辦了“2012年兩岸可再生能源產業合作及交流會”,這是兩岸第5次召開新能源交流會,將強化推動兩岸合作,共同應對國際挑戰、開拓市場、研發高新技術。


    他透露,“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細則制定工作在開展。此前《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管理辦法討論稿》下發到各省區市。未來,國家能源主管部門根據各省的可再生能源資源、經濟總量、電力消費總量以及電力輸送能力,分配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指標。并且,電網覆蓋區域的電網企業會分到可再生能源發電配額指標并承擔任務。


    預計2015年,國家電網、南方電網、內蒙古電力公司和陜西地方電力公司承擔的保障性收購指標分別為5%、3.2%、15%和10%。此外,8月下旬,商務部仲裁認定美國針對我國企業的6項政策違反世貿組織的規定,形成了貿易壁壘。同時,我國多晶硅生產企業要求商務部針對歐盟生產的多晶硅產品開展“雙反”調查。(陶炎 顧鐘)

    來源:中國石化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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