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維生素C行業準入條件》已由工信部制定完成,并將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公布后出臺。業內人士稱,這一方面有利于緩解維生素C產量過剩的情況,使國內相關生產龍頭企業如東北制藥及華北制藥受益;另一方面,該舉措有利于國內維生素C行業整頓,促進健康、綠色、環保產業鏈的形成。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我國《維生素C行業準入條件》已由工信部制定完成,并將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公布后出臺。中投顧問醫藥行業研究員蔣華陽表示,《維生素C行業準入條件》的制定,一方面有利于解決維生素C產量過剩的問題,使國內維生素C生產龍頭企業如東北制藥及華北制藥受益;另一方面,該舉措有利于整頓國內維生素C行業,促進健康、綠色、環保產業鏈的形成。
準入條件出臺利好龍頭企業
據了解,目前我國維生素C產業第一陣營實力雄厚,分別為石藥集團、山東魯維制藥、東北制藥、華北制藥和江山制藥5大維生素C制藥企業。由于集中了生產設備優良、技術領先、產業集中度高、核心競爭力強等諸多優勢,我國維生素C在全球出口中占據較高份額。
但目前維生素C產業仍存在4大問題,蔣華陽分析指出:其一是維生素C產能過剩日益凸出,其二是維生素C高耗能、低效益情況進一步加劇,其三是維生素C價格不穩定,其四是維生素C行業無序化競爭較為嚴重。這些問題為國內的維生素C行業敲響了警鐘。
蔣華陽表示,行業準入條件出臺后,那些規模小、粗放式生產型企業將會逐漸退出維生素C市場。而維生素C行業的龍頭企業發展也將迎來小高潮。而對于一些資金充裕的企業而言,短期內可能出現庫存積壓,但長期來看,準入條件的出臺將利好這些企業的發展。
業內人士同時也建議,就行業龍頭企業而言,向精細化延伸應是維生素C產業未來發展的重要方向。
蔣華陽表示,隨著準入條件的出臺,行業現狀將得以改善:維生素C生產將會回歸理性,盲目擴張或重復生產的現象將得到遏制。同時,維生素C價格也將隨之回歸理性。這將最終利好國內維生素C的出口。
但是,也有業內人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能否真正控制產能擴張還要看政策的落地情況如何,行業準入條件作為一把“利劍”將不合規的企業拒之門外,但更須重視國家規定的年生產計劃與實際產能的發展情況是否匹配。
轉自: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