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棄風限電100億度,國家能源局再“整風”


    時間:2012-06-06





    “2011年全國棄風限電超100億千瓦時,西北、東北地區棄風20%,一些地區利用小時數下降至1600小時1900小時為盈虧平衡點。”風電高速發展之后,風電并網接入與電力消納問題閃起紅燈。

      100億度電,相當于大亞灣核電基地年發電量的1/4,相當于超過50億元的經濟效益,可以至少創造1000億元GDP按照1度電10元GDP折算.

      日前,國家能源局下發《關于加強風電并網和消納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規范產業發展。能源局分別對地方管理部門、電網企業、風電企業三大主體提出明確要求,涉及風電運行管理、并網調度、項目建設、規劃銜接等方面。

      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副理事長孟憲淦說:“過去,我們強調裝機規模,現在更注重質量和發電效益。可再生能源替代是國家長期戰略,是能源技術儲備。在我看來,規模寧可少一些,質量應該放在第一位。”

      與“十一五”發展思路不同,“十二五”我國風電將更重視規劃和區域布局,在電力負荷中心發展風電,強調風電發展的有效性和經濟性。“年初的能源工作會議就為風電發展定好基調,能源局接連下發多個文件規范風電發展。”孟憲淦說。

      利用小時低地區嚴控新增項目

      并網接入與市場消納制約風電健康發展,導致電力供應和需求失衡。這一舊有問題一直伴隨風電發展。

      國家發改委能源所高級顧問周鳳起說:“在其背后,有多種原因。例如,電源與電網規劃不協調,地方政府出于利益訴求未按規劃審批項目,市場消納能力不足等。”

      在這種發展格局下,國家監管部門需要加強規劃研究、監管和約束。

      周鳳起認為:“風電發展不能盲目,不是越多會越好,前提是做好規劃。每年擬核準規劃、項目分配、電網企業補償、電力調度、調峰電源建設等問題都需要細致考慮,謹防粗放發展,否則受損的是整個風電行業。”

      在上述通知中,能源局向各地發改委明示:“風電并網運行情況將作為新安排風電開發規模和項目布局的重要參考指標,風電利用小時數明顯偏低的地區不得進一步擴大建設規模。”

      此前,國家能源局已下發《關于規范風電開發建設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要求各地應集中清理規劃外項目,嚴控棄風量達20%以上的風電基地上馬新項目。

      對于電網企業,能源局要求其把保障風電優先上網作為電力運行管理的重要內容,采取有效措施緩解夜間負荷低谷時段風電并網運行困難。

      能源局強調:“電網企業要科學安排風電場運行,采取技術措施確保風電特許權項目的并網運行和所發電量的全額收購,不得限制特許權項目和國家能源主管部門批復的示范項目的出力。”

      對于風電企業,能源局要求在做好風能資源評價、風電場選址、設備選型等前提下,要重視并網條件的論證和電力市場的研究,深化風電場建設的可行性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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