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雙反”高壓下國內光伏企業走向“競合”


    時間:2012-05-23





    新聞背景

      北京時間5月18日下午,美國商務部公布對華太陽能電池產品反傾銷調查初裁結果,裁定中國涉案企業適用31.14%—249.96%不等的臨時反傾銷稅率。這是美國對中國出口美國的新能源產品征收的最高反傾銷稅率。我市相關企業反傾銷稅率為31.14%。

      同一天,江蘇蘇美達集團旗下的輝倫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和保利協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簽下了戰略合作協議。而在5月9日,無錫尚德電力控股有限公司也在南京和輝倫達成合作協議。這是一個信號——嚴峻的市場挑戰下,國內光伏企業正從“競爭”走向“競合”。

      “雙反”高稅率下,出口價格優勢蕩然無存

      去年10月,美國對中國的光伏產品發起反補貼、反傾銷調查,具體產品涉及中國輸美光伏電池、模塊、層壓板、面板及建筑一體化材料等。我省受“雙反”之累的有100多家企業,南京超過20家。3月21日反補貼初裁稅率為2.9%至4.73%,5月18日反傾銷初裁稅率接踵出爐:尚德公司反傾銷稅率為31.22%,常州天合光能為31.18%,我省其他應訴企業為31.14%,未應訴企業為249.96%。

      “南京相關企業反傾銷稅率為31.14%,加上之前的反補貼稅率,35%左右的稅率,讓我市光伏產品的出口價格優勢蕩然無存。”南京業界人士表示。

      更令企業老總睡不著覺的是,這次初裁決定“將征稅措施向前追溯90天”,也就是說,之前3個月出口到美國的光伏產品不僅不掙錢,還“巨虧”。“這將是個大數字。因為美國之前對中國的‘雙反’沒有追溯期,于是今年元旦之后,不少企業都抓緊往美國出貨。”消息人士透露。

      轉移采購地只是“權宜之計”

      怎么辦?

      “我們考慮去買臺灣的電池片。”中電光伏的人士說。他說,這次征收反傾銷稅時,劃定了“中國大陸產電池的光伏組件”這一范圍,意味著如果“光伏電池”這一原材料不是采購于中國大陸的話,將不在征稅范圍內。

      “去臺灣采購電池,只是權宜之計。”輝倫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長蔡濟波說。他解釋,照經驗,一般美國對中國大陸某行業“雙反”之后,只需一年半載,就會對中國臺灣“依葫蘆畫瓢”。而且,臺灣電池片廠家以中小企業為主,遠不能滿足大陸大型光伏企業的需求。此外從成本上看,每瓦成本將提高10%—12%,行業利潤將被進一步壓縮。到臺灣采購電池片,還將使大陸的光伏電池生產企業失去部分采購訂單。

      還有企業想到了去國外設廠,英利、中電光伏等企業已經在美國開設了子公司,但問題依然沒有完全解決——電池片被“雙反”了,從國內運到美國組裝生產,還是免不了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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