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紙及紙板的生產量和消費量均居世界第一位,隨著世界經濟格局的重大調整和我國經濟社會轉型的明顯加速,我國造紙工業發展面臨的資源、能源和環境的約束日益突顯,亟須加快結構調整。最近三大部委聯合發布的《造紙工業發展“十二五”規劃》指出,“十二五”期間將嚴格控制產能過剩紙種的重復建設,同時應加快現有企業整合,淘汰落后產能,以促進產業升級。
形成年產100萬噸企業20余家
《規劃》稱,“十一五”期間,我國造紙工業企業重組力度加大,產業集中度有所提高。多個有實力的企業在全國范圍內進行跨地區兼并整合,促進了造紙企業向集團化和規模化方向發展,一批生產技術裝備先進、產品信譽好、具有較強競爭力的現代化造紙企業集團脫穎而出,優化了造紙工業組織結構。“十一五”期間,紙及紙板年產量超過100萬噸的造紙企業產量由791萬噸增至2674萬噸,占全國總產量的比重由14.1%提升至28.8%;行業前30位的企業產量占全國的比重由32.9%提升至42.3%。
但是,總體來看,我國造紙企業的規模仍然偏小。造紙工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企業集團和骨干企業數量少,其影響力、帶動力有待提高,小企業、弱勢企業多,行業規模效益水平低。規模以上造紙企業銷售總額僅與世界前四強合計數相當,2010年規模以上造紙企業3724家,其中大型企業33家僅占0.89%,中型企業388家占10.42%,小型企業3303家占88.69%,造紙工業小而散的局面急需改觀。
為此,《規劃》指出,“十二五”期間,國家將推進兼并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到2015年形成紙及紙板年產100萬噸以上企業20余家,木漿年產100萬噸以上企業3家,排名行業前30名的企業紙及紙板產量占總產量的比重由目前的42.3%提高至45.0%以上。
為了達到上述目標,《規劃》提出了優化企業結構的三大任務。
一是著力培育一批骨干企業。按照優勢互補、自愿結合的原則,整合造紙資源,推進企業戰略重組,在重點發展區域,以林地資源為核心要素,將相對集中的林地資源向重點企業傾斜,培育一批骨干企業做強做大,支持國內企業通過兼并、聯合、重組整合和“走出去”等多種形式,形成若干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跨國別的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綜合性大型骨干制漿造紙企業和企業集團,提高骨干企業的戰略管理、資源運營、資本運作、產品制造和營銷服務能力,增強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二是引導中小造紙企業向專、精、特、新方向發展。通過實施橫向聯合和企業退出機制,淘汰落后產能,關停不能達標排放的小企業,改變企業數量多、規模小、布局分散的局面。引導中小企業在細分市場上做到專業化,在產品質量上做到精細化,在產品品種上做到特色化,在產品開發上做到創新化。
三是調整企業規模結構。切實貫徹適度經濟規模的要求,發揮規模效益,除薄頁紙、特種紙及紙板等特殊品種外,對新建、改擴建項目要突出起始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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