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創投引導基金效應顯現,業界期待政策完善


    作者:左永剛    時間:2011-08-25





      由于我國創投引導基金發展的時間并不長,如創投引導基金對不同地區是否應采取不同的運作模式、如何使其使用效益最大化等還處于探索階段,因此在發展中不斷完善政策、積累經驗成為必然選擇。


      近年來,我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在國家政策的推動下發展得如火如荼,尤其是隨著國內資本市場的復蘇、中小企業板的逐步壯大和創業板的推出,由政府設立創投引導基金的熱潮逐步席卷全國,各省區市分別制定出臺了適合本地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設立方案,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天津等資本云集的城市的創投引導基金的發展一路高歌猛進,民營企業與產業園區云集的一些二線城市也先后跟進設立創投引導基金。


      然而,由于我國創投引導基金發展的時間并不長,如創投引導基金對不同地區是否應采取不同的運作模式、如何使其使用效益最大化等還處于探索階段,因此在發展中不斷完善政策、積累經驗成為必然選擇。


      創投引導基金凸顯政策導向


      創投引導基金是由政府設立并按市場化方式運作的政策性基金,主要通過扶持創業投資企業發展,引導社會資金進入創業投資領域。政府創投引導基金本身不直接從事創業投資業務。


      2005年11月,國家發改委、科技部、財政部等10個部委聯合發布的《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規定,國家與地方政府可以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通過參股和提供融資擔保等方式扶持創業投資企業的設立與發展。2008年10月,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商務部聯合制定《關于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規范設立與運作的指導意見》并獲國務院批準。至此,各級地方政府設立創投引導基金有了操作指南。


      業內專家表示,創業投資通過為中小創業企業提供資本支持和管理服務,已成為支持創新創業的強大引擎。但創業投資是一種風險較高的投資活動,單純依靠市場配置創業資本往往面臨市場失靈問題,因此通過財政資金以適當方式介入,促進創投資本的形成是必要的。


      據悉,在創業投資發達的國家或地區,政府一般通過設立政策性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借助其提供的參股和融資擔保等政策扶持,引導社會資金設立各類創業投資基金,政策性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本身并不直接從事創業投資。


      近年來,我國在科技和金融結合方面做了許多積極的探索。2007年7月6日,財政部、科技部正式發布《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投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首個國家級創投引導基金正式啟動。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投引導基金通過引導創業投資行為,支持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創業和技術創新,其支持對象為從事創業投資的創業投資企業、創業投資管理企業、具有投資功能的中小企業服務機構以及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


      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投引導基金針對性較強,一是解決創業投資機構因投資風險過大而不向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投資的問題,二是解決科技型中小企業初創期難以逾越的“死亡谷”的問題。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投引導基金實施幾年來引導效果顯著。


      2009年10月,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與北京、上海、深圳、重慶、安徽、湖南、吉林7個省市政府聯合設立創業投資基金,推出首批20只創投基金進行試點,總募集資金量90億元,其中中央政府注資10億元、地方政府出資10億元、社會募集70億元。該基金設立的目的是充分發揮政府資金的政策引導和杠桿放大作用,引導社會資本投向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具有競爭力的高新技術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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