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備制造業是為國民經濟各行業提供技術裝備的戰略性產業,產業關聯度高、吸納就業能力強、技術資金密集,是各行業產業升級、技術進步的重要保障和國家綜合實力的集中體現。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的修訂,既是裝備制造業自身轉型升級的內在要求,也是調整振興重點產業、培育發展新興產業、促進國民經濟各領域技術進步的基本保障和重要支撐。
專家指出,隨著各領域科技迅速進步、資源環境制約日趨嚴峻、產業結構升級步伐加快,全球范圍內需求結構正在發生深刻變化,對裝備制造業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這為我國裝備制造業結構調整提供了重要的歷史機遇,同時也對我國裝備制造業多年來主要依靠要素投入、主要依靠數量和規模的增長模式提出了嚴峻挑戰。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相關負責人表示,作為重要的綜合性產業政策,《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 (2005年本)》已經與當前我國裝備制造業發展水平不相適應,一是相當一部分技術和產品已經研發成功并廣泛應用,二是部分行業出現產能過剩隱憂,三是部分技術、工藝和產品不能滿足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要求,四是部分條目表達寬泛,界限不清。
修訂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旨在全面貫徹 “十二五”規劃綱要,切實轉變發展方式,堅持走以科技創新和管理創新為驅動的科學發展道路,優化結構、改善品種質量、增強產業配套能力,淘汰落后產能,發展先進裝備制造業,重點提高基礎工藝、基礎材料、基礎元器件研發和系統集成水平,加強重大技術成套裝備研發和產業化,推動裝備產品智能化,促進產業由大變強。
《指導目錄》自2007年開始修訂,隨著行業的不斷發展變化, 《指導目錄》內容也幾經更新,近日發布的最終版本與 “十二五”時期我國機械工業發展的大方向基本一致,內容與智能裝備、戰略性新興產業等相關規劃也有很好的呼應。從修訂情況看,6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 《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對2005年版本中的與機械相關的條目進行了較大規模的調整,如 《指導目錄 (2005年本)》鼓勵類別條目機械門類中,原有條目52條,修訂后共有條目60條;限制類別條目機械門類中,原有條目34條,修訂后共有條目57條;淘汰類別條目機械門類中,原有條目84條,修訂后共有條目91條。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與《指導目錄 (2005年本)》相比較,《指導目錄 (2011年本)》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是細化條目內容。修訂后的目錄對條目內容進行了較大程度的細化,具體到產品、規格和技術參數,明確支持發展的重點。
二是提高技術要求。修訂后的目錄較大幅度地提高了大部分鼓勵類別條目的規格參數要求,對部分限制類和淘汰類條目也提高了規格參數要求。
三是擴大覆蓋范圍。修訂后的目錄條目涵蓋了電工、機床、儀器儀表、通用機械、農機、重型機械、石化機械、內燃機、液氣密、模具、軸承、通用零部件、塑料機械、環保機械、印刷機械、食品包裝機械、工程機械、文化辦公、制冷、城市軌道交通,以及鑄造、鍛造等機械工業各個行業,覆蓋更加全面。
《指導目錄 (2011年本)》的重點內容涵蓋七個方面:一是瞄準薄弱領域,著力提高基礎工藝、基礎材料、基礎元器件等基礎制造能力。二是突出關鍵環節,更加注重提高關鍵設備制造能力和關鍵部件配套能力。三是強化保障支撐,加快發展重點產業調整振興和新興產業所需裝備。四是更加關注 “三農”,扶持發展先進適用農用裝備。五是適應需求變化,大力發展新興領域裝備。六是防范產能過剩,堅決抑制部分行業重復建設。七是淘汰落后產能,加快產業轉型升級。
業內專家表示, 《指導目錄 (2011年本)》的內容結合了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把制約機械工業發展主要 “瓶頸”的關鍵零部件的發展提到了議事日程,明確了過剩產能行業的淘汰范圍,這些都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在執行的過程中還需要配套政策進行 “糾偏”,避免在政策的實施過程中出現新一輪的重復建設。
來源:人民鐵道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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