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前兩月,我國房地產實際使用外資同比增幅高達50.5%,這預示著2010年11月份中央部委出臺的地產限外令基本失效。
3月22日,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姚堅在商務部例行發布會上表示,今年1月至2月,我國房地產實際使用外資41.5億美元,同比增長50.5%。同期,我國實際使用外資金額178.23億美元,同比增長27.09%。
11月15日,住房城鄉建設部和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管理的通知》,明確境外個人在境內只能購買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通知》規定,境外個人在辦理房屋產權登記時,還需特別提交在境內工作超過1年的證明,以及名下在境內無其他住房的書面承諾。當時就有分析人士認為,這一新版“限購令”是對2006年出臺的《關于規范房地產市場外資準入和管理的意見》的重申,但實際落實,效果難言,因為海外基金購房,一般不會直接買房,而是通過收購企業股權的形式間接持有物業。
而長期跟蹤地下錢莊和熱錢流動的廣東社科院黎友煥教授,在今年2月份接受《證券市場周刊》記者采訪時表示,去年下半年至今年二月,境外資金主要瞄準國內二三線城市房地產投資。(徐斌)
來源:證券市場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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