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源分散,國家規劃稀土礦區難治痼疾


    作者:方輝    時間:2011-03-03





    備受關注的2011年稀土出口配額指標討論尚未冷卻,稀土資源的內部整合又拉開了帷幕。1月17日,國土資源部發布公告,將贛州市的7個稀土生產縣劃為11個稀土礦產國家規劃礦區,區域內的行業整合一觸即發。


    但《中國經營報》記者采訪了解到,目前這一規劃公告尚缺乏具體的實施計劃,能起到什么樣的作用尚難預料,而多位專家表示,南方重稀土與包頭輕稀土的開采環境存在本質的區別,“大一統”的思維恐難改變現有格局。


    11國家規劃礦區選定南方


    2011年1月17日,國土資源部公布了首批11個稀土礦產國家規劃礦區和2個鐵礦國家規劃礦區,以加強我國稀土、鐵礦資源保護和合理利用。


    根據國土資源部的公告,此次劃定的11個稀土國家規劃礦區,全都位于我國離子型稀土資源集中分布的江西省贛州市。其中包括龍南重稀土規劃礦區、尋烏輕稀土規劃礦區、贛縣北中稀土規劃礦區等,規劃區總面積為2534平方公里。長期以來,稀土資源被各省、市、自治區分塊劃分的格局有望被打破,按照資源的自然成礦帶劃分區域有望得到落實。


    一旦被劃入國家規劃礦區,現有的開采礦山的規模、布局、生產方式都要受到整體規劃的制約,達不到標準的,將要被淘汰。而國家鼓勵的做法是,讓國家規劃礦區內的小型礦山和小礦通過聯合、改組、兼并等方式走規模化生產、集約化經營的道路。


    此外,記者還了解到,之所以此次稀土國家規劃礦區全都選在贛州,而同是稀土重鎮的包頭“落選”,原因是包頭的稀土資源依附在鐵礦中,本身已經實現統一、規范的開采,無須特別的規范。


    贛州市有關官員告訴記者,稀土規劃礦區都落戶贛州也是當地政府爭取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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