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印發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2月9日正式發布,明確指出將從財稅、投融資、研究開發、進出口、人才、知識產權、市場等七大方面對產業進行政策扶持。專家普遍認為,新政策在原文件基礎上有了更多突破和創新,將對整個行業帶來更大推動作用,國內軟件和集成電路業有望再次迎來“黃金十年”。
七項政策利好產業發展
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是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的重要基礎。國務院之前于2000年6月出臺了《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18號文件”,18號文于2010年底到期,國務院遂再次制定并出臺了新的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政策,被稱為“新18號文”。
“新18號文”主要包括七項政策,其中在財稅政策方面明確規定,國家將繼續實施軟件增值稅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和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免征營業稅等。
在投融資政策方面,國家將大力支持重要的軟件和集成電路項目建設;鼓勵、支持軟件企業和集成電路企業加強產業資源整合;支持和引導地方政府建立貸款風險補償機制,健全知識產權質押登記制度等。
在研究開發政策方面,國家將充分利用多種資金渠道,進一步加大對科技創新的支持力度。另外,在進出口、人才、知識產權、市場等方面,“新18號文”也制定了相應扶持政策,以全面促進產業更快發展。
上海市集成電路行業協會秘書長蔣守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新政策出臺的最重要意義在于,它反映出政府正在把軟件和集成電路業作為大力發展的國家戰略性產業,這對行業來說是個最大的利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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