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日,我國首部電子廢物合理化再利用法規《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正式實施。今后,違規處理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者最高將被處以50萬元罰款。有專家分析,《條例》的實施將遏制消費者亂扔亂售、無資質小商販倒買倒賣的混亂現象,并將有效規范目前國內電子廢物處理行業的無序狀態。但也有業內人士認為,《條例》對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廢棄者和回收處理者的職責劃分不明晰,操作性不強。
即便有不同聲音,業界依然普遍認為,作為電器電子產品生產和消費大國,我國規范電子廢物回收處理有利于防止和減少環境污染,促進資源綜合利用,也有利于發展循環經濟,建設節約型社會。
尷尬的現狀
由于產品更新換代速度快,電子廢物已成為我國工業化過程中增長最為迅速的廢物。據調查,從2003年起,我國每年至少有500萬臺電視機、400萬臺冰箱、600萬臺洗衣機、500萬臺計算機和7000萬部手機報廢,總計各類家電年報廢量超過2500萬臺。目前僅華北地區每年產生的電子廢物就超過15萬噸,清華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系教授李金惠預測,到2015年我國電子廢物年產生量將達到驚人的500萬噸。但尷尬的現實是,如此數量龐大的電子廢棄物進入循環體系的不足10%。
一名業內著名企業的高管表示,盡管其公司可通過資源化綜合處理減少電子廢物對環境的污染,但由于巨大的成本差價,現在他們根本競爭不過小商販。手工作坊處理1斤電子垃圾,成本只要0.6-0.7元,而正規企業一般都要1元以上。
中國科學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副研究員劉晶茹調查發現,目前小商販已經成為電子廢物回收企業的最大競爭對手,并形成完整的收集、處理、銷售產業鏈。與正規回收企業的低價與繁瑣程序相比,人們更愿意把舊家電賣給出價更高、手續更簡便的小商販,而正規回收企業長期處在一種“吃不飽”的狀態。同時,由于一些拆解處理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的個體手工作坊采用露天焚燒、強酸浸泡等原始落后方式提取貴金屬,隨意排放廢氣、廢液、廢渣,對大氣、土壤和水體造成嚴重污染。
其實,電子廢物含有許多資源,如銅、鋁、鐵及各種稀貴金屬、玻璃和塑料等,具有很高的再利用價值。據美國環保局測算,1噸隨意搜集的電子板卡中,可以分離出139千克銅、19千克錫和0.5千克黃金。與采礦、運輸、冶煉得到的新鋼材相比,利用從廢家電中回收的廢鋼可減少97%的礦廢物、86%的空氣污染、76%的水污染、40%的用水量,節約90%的原材料、74%的能源,且廢鋼材與新鋼材的性能基本相同。國外的先進經驗證明,通過再生途徑獲取資源是完全可以實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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