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應研究建立更加科學、合理的鐵礦石定價機制


    時間:2010-11-04





    近年來,鐵礦石價格一路飆升。由于鐵礦石海運貿易市場由三大礦山高度壟斷,為牟取短期暴利,他們摒棄了已執行多年的長期協議定價機制,造成市場極度混亂。而鐵礦石行業的商業操守也因賄賂丑聞而蒙上污點。


      在這種動蕩中,鐵礦石定價機制的變革正在進行。2010年4月~6月份,巴西淡水河谷以1月~2月份現貨市場均價為基礎制定鐵礦石指數,并采用普氏發布的參考價確定在中國銷售62%品位鐵礦石的CFR(成本加運費)價格。隨后,必和必拓與大多數亞洲客戶就62%品位鐵礦石談成了120.08美元/噸(FOB,離岸價)的季度價格。力拓也已改為簽訂季度合同。鐵礦石定價方式已經完全轉向季度定價。


      但是,從本報記者調查了解到的情況來看,該模式運行兩個季度以來,呈現出了很多不科學、不合理、不公正的地方,使鋼鐵產業鏈的利益受到了損害。這表明,現行的定價模式仍然有待改進,鋼鐵行業需要建立起一種更加科學、合理、雙贏的鐵礦石定價模式。而我國的鋼鐵企業需要全面、深入地研究鐵礦石現貨市場、海運市場的運行規律,積極參與到新定價模式的協商與制定中去。同時,我國鋼鐵企業、鐵礦石貿易商應自覺遵守進口鐵礦石代理制,在鐵礦石方面形成全面合作的運行體系;雙方要努力規范現貨市場的貿易行為,為形成科學合理的國內外鐵礦石定價模式創造良好的貿易環境。


      季度定價損害了鋼鐵產業鏈的利益


      中國鋼鐵工業協會秘書長單尚華不久前指出:“鐵礦石季度指數定價模式已經對鐵礦石生產企業、鋼鐵企業和鋼鐵用戶企業產生了損害,打破了原有的產業鏈平衡。”


      實際上,縮短定價周期是鐵礦石供應商一直以來的單方面要求,而鋼鐵生產企業作為需求方一直更傾向于年度定價的長期價格。最終鐵礦石定價方式從年度轉向季度,并呈現出進一步縮短定價周期,完全轉向指數定價的趨勢,這實際上說明了鐵礦石三大供應商在鐵礦石貿易中所占的絕對壟斷地位,甚至可以通過這種壟斷地位,不顧全球鋼鐵行業的強烈反對,單方面隨意修改沿襲了近30年的傳統定價模式,并強迫全球多數鋼鐵企業被迫接受了這種改變。


      從一段時間以來季度定價的運行情況來看,其對鋼鐵行業的不利影響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其一是以鐵礦石現貨價格為基準不具有代表性。目前,在三大礦山刻意加大了對我國現貨市場的鐵礦石供應量之后,通過現貨交易的鐵礦石仍然僅占我國鐵礦石使用量的20%左右,在全球鐵礦石貿易中所占的比例更低,完全不足以代表全球的鐵礦石價格。與此同時,由于我國鐵礦石現貨市場不規范行為的大量存在,通過囤貨、倒賣等手段人為抬高現貨礦價格的行為屢禁不止,而礦商的宗旨是將現貨礦以高價賣給少數人,這就造成對現貨礦價格進行數據采集的偏差較大,且基本固定為正向偏差。這明顯對鋼鐵生產企業不利,造成其生產成本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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