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間,房地產業在猶豫中獲得了巨大的發展,成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房地產行業對國民經濟整體的拉動作用是在38%以上,對稅收總收入增長的貢獻約為20%,加上房地產營業稅和房屋轉讓個人所得稅,土地和房地產相關的稅收增收額所占比重超過35%,部分城市超過50%。在全國人民居住水平的改善方面,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房地產開發的住房超過新中國成立以來所有的住房面積,解決了2億多家庭的住房問題。
暴漲暴跌只是短期現象
房地產業受到全球金融危機、宏觀調控、經濟刺激計劃等因素影響,每年的數據來看,房地產投資、房地產開發面積、房地產價格波動非常大。然而當我們把“十一五”期間房地產業作為一個整體來看,會發現它有著穩定的規律:
幾乎每個城市房地產投資保持略低于GDP等增長速度,房地產開發投資占GDP的比重約為10%,房地產開發投資占全社會固定資產的比重約為30%。房地產價格基本略高于CPI增長速度。這和大多數國家的數據基本相同。房地產業短期暴漲暴跌的現象,在較長時期內顯得微不足道。現實中,房地產開發投資風險巨大和房地產保值增值的特性,一如教科書中所說,同時存在。
“十一五”期間房地產業治理:抑制投資和投機性需求
需要注意的是,“十一五”期間,房地產業出現與“十五”期間同樣的問題,即中央相關部委反復診斷出的“少數城市房價上漲過快、結構不合理、市場秩序混亂”。這些市場機制中必然出現的現象,也影響了專家學者的判斷和政府部門的決策。
從2004年開始,不少聲音開始質疑房地產業發展的合理性和持續性。根據“數燈泡”可以得出“炒作和投機是主要需求”;根據以往經驗可以得出“馬上會進入房地產冬天”;根據數學模型和國際經驗可以算出“房價即將崩盤,起碼下跌50%,部分城市房價會下降90%”;根據中國傳統哲學可以推論“房地產市場已經脫離供求規律”。
直至2008年初,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經濟形勢分析課題組出了一份《宏觀調控:重點調整過剩流動性的流向》的報告,指出國內不斷增大的流動性主要集中在房地產領域,為了改變這種現狀,建議政府大幅度調整房地產發展政策,放棄房地產支柱地位,徹底改變房地產依賴型的經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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