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國新能源汽車推廣過程中,政府支持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其中政府采購就是關鍵的一項。在9月舉行的中國汽車產業發展國際論壇上,財政部經濟建設司吳海軍處長指出,鼓勵新能源汽車發展的一條重要措施是加大政府采購的支持力度,優先采購符合條件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發揮政府等公共部門的示范作用。
吳海軍的這番話向外界傳達出一種信號:我國政府將在新能源汽車采購方面積極行動。然而,記者調查發現,目前各地關于新能源汽車政府采購的政策并不少見,多個地方政府還曾就此表過決心,但實際上,真正把采購新能源汽車落到實處的寥寥無幾。
鼓勵政策接二連三
在中央政府頒布的政策中,新能源汽車早已成為鼓勵采購的對象。2008年8月1日,國務院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節油節電工作的通知》,明確指出新購公務車應優先購買節能環保型汽車和清潔能源汽車,并要求把節能環保型汽車和清潔能源汽車列入政府采購清單。2008年11月,國家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大規模推廣應用工程首站在重慶啟動,重慶市政府率先采購10輛長安混合動力杰勛作為公務用車。2009年5月,2009年~2010年中央國家機關汽車協議供貨對新能源汽車單獨打包,希望加大新能源汽車政府采購支持力度。
由于中央政府導向明確,各地方政府也開始緊鑼密鼓地制定、出臺新能源汽車政府采購相關政策。2009年1月,黑龍江省政府下發文件,要求各地把節能環保型汽車和清潔能源汽車列入政府采購清單,新購公務用車應優先采購節能環保型汽車和清潔能源汽車。2009年8月,天津市政府出臺規定,新購公務用車要優先采購節能環保和清潔能源汽車。同年12月,2010年度江蘇省市聯動公務用車政府采購協議供貨,首次把25萬元以下新能源轎車列為采購對象。
此外,江西南昌、上海、廣東等地也分別出臺政策,提出加大新能源汽車的政府采購力度。
轉自: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