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調整燃料油消費稅通知。對于這一期待已久的政策,專家認為直接受益者將是地方煉油企業。另外,此次免稅政策的導向明確,有利于提高煉油企業從事燃料油深加工的積極性,預計未來將有更多的資金投向燃料油化工行業。
燃料油消費稅政策調整出臺 扶持石化產業
8月30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通知,調整部分燃油消費稅政策。要求2010年1月1日起到2010年12月31日止,對用作生產乙烯、芳烴等化工產品原料的國產燃料油免征消費稅,對用作生產乙烯、芳烴等化工產品原料的進口燃料油返還消費稅。
早在2009年1月1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就聯合下發通知,調整成品油消費稅政策,將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消費稅單位稅額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當時由于成品油定價機制的運行,汽油、石腦油、溶劑油和潤滑油、柴油、航空煤油等消費稅單位稅額全部上漲至0.8元到1元每升。這一政策使得消費稅猛增,提煉燃料油的利潤被大幅度擠壓,以每噸燃料油征收消費稅812元計算,加上增值稅,地煉總共增加了950元/噸的成本,企業被迫承擔了200元/噸以上的額外成本。據業內人士透露,燃料油消費稅大幅提高導致當時全國地煉企業中約有90%的產能處于停頓狀態。
今年6月22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又聯合下發通知,明確從7月15日開始,取消406個稅號的產品出口退稅,其中包括眾多化工產品,涉及農藥、磷化工、基礎化工原料、塑料、橡膠等行業,導致相關企業利潤下降。
此次兩部委聯合調整燃油消費稅也被視為對前一段時間取消化工產品出口退稅的一種稅收補償。我國調整燃料油消費稅也是對中東乙烯進口沖擊的提前應對。2008-2013年,中東地區乙烯產能年均增加近400萬噸,到2013年將新增乙烯產能1600萬噸/年,約占世界乙烯新增產能的47%。屆時全球約90%的乙烯衍生物和70%的丙烯衍生物凈出口將來自中東。受來自中東地區具有成本優勢產品的沖擊,亞洲地區聚乙烯生產商下半年將面臨利潤被大幅擠壓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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