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淘汰落后產能有利于焦化產業結構優化


    時間:2010-08-23





      8月11日,2010年上半年焦化行業市場運行信息發布會在京召開。對于工業和信息化部剛剛發布的焦化行業淘汰落后產能企業名單,工信部有關部門、中國煉焦行業協會的負責人表示,此次公告進一步顯示出我國政府加大淘汰落后產能的決心,也必將進一步促進行業的結構調整和技術裝備水平的提高。業內專家表示,此次淘汰落后對焦炭市場供需的影響不會太大,但是新增產能盲目擴張的現象須引起關注。


      “主要目的是建立和完善淘汰落后產能退出機制”


      據統計,被列入該公告名單的落后焦炭產能涉及全國14個省(區、市)192家焦炭企業,合計要淘汰產能2586.5萬噸。這些產能按要求將在9月底前淘汰,是否會對我國焦化市場產生影響?對此,中國煉焦行業協會會長黃金干表示:“對焦炭市場供需的影響不會太大,但將有利于產業結構的優化和節能減排。”


      究其原因,黃金干認為,一是淘汰落后焦化產能已有5年多的歷程。從2005年起,我國開始實施焦化行業準入條件,5年來共淘汰落后焦化產能約1.7億~1.8億噸(不包括此次公告涉及產能),其中8200萬噸~8300萬噸屬于國家規定要淘汰的范圍。此次被列入公告的落后焦炭產能,有的地區已經實現淘汰關停。


      二是我國新建焦爐產能繼續增加。據中焦協統計,今年上半年,我國新增焦炭產能約1100萬噸,部分抵消了將要或已經淘汰的落后產能。黃金干表示,鋼鐵生產的逐年增長對焦炭的需求仍在增長。焦炭企業一方面在淘汰落后,一方面在新增產能,這符合產業發展的規律,意味著產業結構的不斷優化和節能減排水平的提高。同時,多年來焦化企業已經基本能夠做到以銷定產,實現產銷平衡,保持市場供需的運行平穩。


      工信部和國務院已先后發文,明確焦化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的目標,這將進一步加快我國焦化行業淘汰落后產能和企業的兼并重組,打造煤-焦化-鋼等上下游行業合作共贏的堅實產業鏈,提高焦化行業的產業集中度,增強市場競爭力。


      工信部產業政策司副處長舒朝暉告訴本報記者,這次發布落后產能企業名單,就是要加強社會監督、媒體監督。同時,國務院7號文明確規定,將淘汰落后產能納入問責制考核,第一責任人為省級政府。接下來,還要出臺考核辦法,對淘汰落后涉及的每項任務、時間、進程、程序等都要考核,從制度上建立一套考核辦法,杜絕謊報、瞞報,確保落實。今后還將不斷對淘汰的落后產能進行公告,以促進產業結構的調整。


      “公告的主要目的不僅是公布名單,而且要建立和完善淘汰落后產能的退出機制。”舒朝暉說。目前,在過渡階段,要行政、法律、市場三管齊下,全面促進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落實,而目標是由行政淘汰逐步實現法律淘汰、市場淘汰機制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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